认识马克思恩格斯阐释文明问题的方式方法,是理解其叙事结构和演进逻辑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不赞成用抽象的推理来把握历史和现实,不主张对问题做临时性的应景描述,而是致力于寻求合乎规律的言说形式,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时空关系变化中揭示文明变迁的动力机制。
(一)唯物史观决定的阐释基础
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探索文明问题的方式不完全一致,他们揭示“历史之谜”的哲学基础却是同质的。文明作为社会历史的积淀或思想升华,以寄托人们的审美内涵、创造精神以及价值取向为特征。文明的发生和存在与一定的物质基础有关,“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开化的野蛮人一样,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然后才能考虑去获取别的东西;财富的增长和文明的进步,通常都与生产食品所需要的劳动和费用的减少成相等的比例”[57]。理解社会文明与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需要结合当时的历史环境和交往形式来考察,充分认识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特征。马克思很赞赏施托尔希的“文明就是内在财富”的判断,也欣赏他提出的“财富生产是增进文明的有力手段”的观点。“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58]这一论断为我们提供了洞悉社会文明、家庭文明以及个人行为文明的重要思路。
从现实的物质生产方式出发考察文明的发生与变迁,其思路迥异于唯心主义文明观,它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文明范畴,而是通过现实的物质实践认识文明的形式及其内涵。“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59]文明的发生既不是因为某些宗教教义的预言,也不是因为某个家庭生活或某种思想情结的悬想,而是这些方面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但是,社会文明的形成总是一个积小成大的过程,它从氏族、部族到民族,然后上升到国家层面,把人的创造思维、人的活动状况以及人的主观意志注入社会并留下印痕。马克思恩格斯对文明的论述是宏大叙事与微观透视的结合,他们从诸多社会关系抽出占据支配地位的物质关系,从物质关系中说明交往的内在动力和技术条件,结合分工和所有制关系及其历史联系,区分出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及其结合方式。从物质生产理解人类世界,把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作为文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动态基础上理解社会结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影响下的文明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文明观的基本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