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范畴的对象、原则和方法,是文化研究的基本规定,其中包括对文化价值寄托、辩证特征、唯物立场和抽象原则,这些方面是研究文化内涵和外延的重要方面。但是,每一个方面都有可能出现延异现象,随之而来的是政治化、僵硬化、繁缛化和过度学理化。
(一)价值特征及政治化取向
缺乏价值寄托的文化是难以想象的,因为文化发展中总是寄寓着人们的价值创造。有人把文化定义为人们创造的全部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总和,有人把文化描述为推动社会前进的事物,也有人用“二元”价值学来理解文化,这些方面都是不同视角中的文化诠释。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的统一是研究文化范畴的重要路径,由于事物本身和事物整体是被作为一个具有某种属性的对象纳入视野的,社会主体对文化范畴的认识和理解必须建立在对客体的全面考察上,进而把作为价值选择的事物、作为价值规定的事物清晰地显现出来。这种认识方式是较为直观的形式,是对文化所做的常识性理解和解读,尽管在某些方面存在偏颇,却不失为理解文化含义的重要理路,这种方法“提供了经常以特殊的‘复苏’形式恢复价值学的文化解释的可能性”[14]。采用价值学的方法来认识文化内涵,会有一个难以避开的问题。我们谈到某种事物的价值时,通常是肯定该事物的内容的。但是,我们不能只把肯定现象归结为文化而无视否定性的文化内容,如果暴力、低俗、野蛮等现象和行为不在文化之中,那么文化研究的一般背景就会残缺不全。文化之中,“有猛烈之情感,有柔和之意念,有恢宏之度量,有自私之诡谋,有复仇之决心,有悲悯之怀抱,有凶暴之性情,有任侠之气概,有隐蓄之愤怒,有深藏之嫉妒,有暗施之欺诈,有分赃之争斗焉”[15]。既然有“肯定的”的东西和“否定的”东西,那就应该用与这些事物相对应的观念加以区分。尤其是当我们讲到“真实的”价值和“虚假的”的价值的时候,文化概念的转化问题又出现了,意识形态的“洞穴现象”在这里有了明显的表现。实际上,赋予文化以价值寄托并以有效措施来固化这种价值,是统治阶级的政治目标。这不仅要关注那些中性的文化内容和范畴,更要注重文化的政治性理解。文化范畴中的价值内涵政治化的结果是,文化发展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在内涵上有了密切关联。当今世界上,资本主义国家在自己的文化中注入普世价值内涵,宣传它的“全球意义”并尽力推向世界,显示出一种文化选择和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自身的价值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最集中的表现。因此,文化范畴的价值寄托必然造成因价值选择差别引起的思想冲突和交锋,尽管不少学者努力寻找消除冲突的路径,构建解决悖论的思路,但在实践中的效果还不够理想。因为价值标准与政治标准并不完全一致,价值形态是多种规定中的一种,政治形式也有多种选择,二者不可能一一对应。文化是活动对象的创造成果,它也作为价值对象而表现自己,当掺入政治态度时,文化的主观性就更明显了。
(二)辩证特征与机械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