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中,“文化”一词起源于拉丁文的动词“cultura”和“colere”,在中世纪指“为精神而耕作”或“为生计而耕作”,后来引申为培养一个人的兴趣、精神和智能。18世纪,伏尔泰、A.杜尔哥、孔多塞等人把文化看成不断向前发展和使人得到完善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的统一。据英国文化史学者威廉斯考证,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一词的词义与用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康德认为,文化是由理性的实体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能力之创造。爱德华·泰勒把文化理解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与习惯的复杂整体。普芬道夫认为,文化是社会人的活动所创造的东西和有赖于人和社会生活而存在的东西的总和。奥尔兰多·帕特森指出了文化的传承性,认为文化是指上一代人传播的和同代人之内产生的关于怎样生活和怎样判断的全套观念。克利福特·格尔茨把文化概括为一个社会全部的生活方式,包括价值观、习俗、象征、制度以及人际关系。马林诺夫斯基指出,文化是就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的。美国社会学家雷德菲尔德认为,文化是在行为和人造物中体现出来的习惯性理解。美国人类学家吉尔兹认为,文化的概念本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目前,一般的西方社会学著作中,“文化通常被界定为一个群体的生活蓝图。这个群体共有一个特定的区域和语言,彼此之间感悟到责任,并以一个同样的名字来称呼它们”[24]。整体上看,泰勒的文化定义偏重于精神方面,马林诺夫斯基的定义包括了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如果说泰勒的定义发扬了古希腊人的文化概念精义,马林诺夫斯基的定义则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思想的合体。上述概念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也都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文化的本质。1952年,美国的克鲁伯和克拉克洪收集了1871—1951年关于文化的164种定义,试图对文化概念进行全面检讨。实际上,在以后的岁月中,随着生活和认识的多样化,依照学科特点所进行的区分主要有:哲学学科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类探索生活真谛,提高人的自由度的一种本能表现;历史学科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类型;民族学科的文化定义——文化是各民族的知识、信仰、习俗、艺术和道德的综合体;价值学的文化定义——文化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伦理学科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对道德责任的自觉履行;美学的文化定义——文化是美的实现形式及其集合;宗教学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们信奉来世而做的修行;社会学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的创造能力和发展能力所达到的状态;心理学的文化定义——文化是人的操行和行动所达到的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