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管理体系规范文艺创作。第一,通过制度确立文艺发展标杆。一个社会没有标准很可怕,一种行为没有标准很盲目,一种文艺没有标准很危险。文艺粗鄙化也正是文艺标准缺失的结果,对它的治理,需要在道德规范的引领下形成规范的文艺思想、文艺活动和文艺语言。这里所说的规范,并不是用刻板的模式要求整齐划一,而是提倡理性思考,文明创作,遵守法制和道德,远离粗鄙心态。达到这样的要求,一是在文艺认知上确立一个是非标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方向,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己任,在心理上知所趋鹜,达到“思无邪”“行有度”。二是在文艺行为上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明白地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告诉人们做与不做的利弊是什么,对于那些没有明令禁止的,不宜横加干涉,但要密切跟踪其发展动态。而且,这方面的法度不能一时宽一时严、一时松一时紧,更不能沦为“墙上的风景”,也不能采取人治态度,靠某个领导人的意志来裁决思想文艺领域的是非。对于文艺行为,好的方面,要激之扬之;恶的方面,要淘之汰之;中性的方面,要引之导之。三是在文艺用语上倡导健康表达。尽管文艺表现可以有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但从表达优美和赏心悦目的角度看,需要用朴实的或优雅的言辞来表现。我国近现代文坛上的巨匠大师没有哪一个是靠粗鄙语言成名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的作品中也少有粗鄙描述。文学界、文艺界和影视界应该有一个行业规范来抵制不良表达形式,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那些影响恶劣的作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封杀和取缔,使粗鄙语言没有生存空间。还要认真对待网络虚拟空间的造词现象,审视其思想倾向和可能的后果,对那些符合语法规范和心理习惯的新词语加以引导,对那些影响恶劣、语无伦次、故意恶搞的滥调坚决予以整治。
第二,用良好的制度约束文艺行为。现代社会的流动性使文艺与管理共处于一种不安的状态中,管理者需要规范文艺形式和内容,规范的文艺形式也向管理者寻求庇护,而粗鄙伪劣的文艺总是试图挣脱管理约束。有人认为,“潜伏在‘文化’概念深处的,是一种不平等与不对称的社会关系之征兆或者是对这种社会关系的默认——行动者与行动接受者或行动引起的苦难承受者之间的分裂,行动与承受行动影响之间的分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分裂,有知者和无知者之间的分裂,有修养者和无修养者的分裂”[121]。这样看来,文艺粗鄙化造成的社会裂痕是显而易见的,但它并不必然地导致社会分裂,如果把文艺与管理看成两个完全分离的方面,显然不符合事实。这是文艺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文艺不希望昙花一现,管理者不希望文艺无序发展,这就使“审美”“持续”及“效益”等成为文艺管理的关键词。正如西奥多·阿多诺所说:“把一个时代的客观精神容纳在一个单词‘文化’中,打一开始就暴露出一种管理的视野,其使命就在于(从高处往下看)在于组合,分配,估价与组织。”[122]管理赋予文艺以内容、行为、风格上的要求,不管文艺采取何种形式,它都被要求健康发展,这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管理过程中,良性的制度能强化道德力量和社会文艺的作用,使人的行为“有章可循”,达到“文成规矩,思合符契”,它给文艺以良好的价值寄托,给文艺以优秀的思想境界,给文艺以精美的表达形式,给文艺以健康的表现主题。这是文艺管理的基本目标,也是治理文艺粗鄙化的良方。
第三,用科学的机制激励文艺创新。一是物质激励机制。物质激励是鼓励健康文艺、抑制文艺粗鄙化的重要手段。在文艺管理中,不能否认正当的合理的利益追求,我们提倡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文艺奉献精神,也承认先公后私、公私兼顾的合理性;我们要求文艺工作者表现出必要的文艺担当和社会责任,也要不断改善文艺工作者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对于文艺创作者来说,“洗忧贫之心,遣广愿之秽”是激发正向文艺动力、催生正向文艺活力的良好方式。如果一个文艺工作者大部分时间为生活忧心、为生计奔波,怎么可能会长期坚守文艺阵地而不动摇呢?又怎么要求他们在面临文艺粗鄙化带来的利益**时而不动摇呢?如果有关部门不为文艺工作者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又怎么要求他们担当社会责任呢?二是建立精神激励机制。精神激励是治理文艺粗鄙化的思想保障,对于文艺建设中的新成就,要及时发现、推广提倡,鼓励、推介文艺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地区和个人,及时传播他们的先进经验、介绍他们的文艺产品、表彰他们的文艺业绩,形成你追我赶、竞相超越的局面。三是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对于文艺发展的状况,不仅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不仅要横比,更要纵比;不仅看成绩,更要看不足。具体地说,看文艺工作的思想性,是否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看文艺工作的方向,是否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看文艺工作的原则性,是否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示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看文艺工作的效能,是否在内容上体现党的意志和人民诉求的一致性,在形式上体现领导步调和群众步调的一致性,在手段上体现媒体宣传和文艺工作的一致性。
需要指出的是,治理文艺粗鄙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指望短期见效,更不能期待一劳永逸。像治理环境污染,希望长久的河清海晏,就得有长期的治理措施。一个社会,世教之隆污,风俗之美恶,会在文艺行为中表现出来,要经常性地强化教育,不断增强文艺自信和文艺自觉。不能搞运动式的治理,那种一阵风、一刀切的做法,可能在短期很见效,但是由于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经常出现反弹现象。拿我们的学雷锋活动来说,每年三月都讲一阵子、做一阵子、宣传一阵子,但是过后人们的感觉是“雷锋精神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里走”。正因为如此,中央提出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这对我们治理文艺粗鄙化也是一个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