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抒情不但要求社会性、共同性,而且也要求个性。创新是中国抒情文学的一贯的要求。例如,早在晋代,陆机的《文赋》就提出收百代阙疑未解的文字,采取千年无人使用过的音韵,抛弃前人的陈词滥调,像辞别已经开过的早晨的花,创造前人未发的辞意(“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之未振”)。陆机的意思是抒情者面对早晨的花,可它已经开过了,不必再留恋它,要去寻找那些尚未开败的新的花蕊,按自己的个性,创造出前人未创造的辞意来。当然这种新的辞意必然是个性化的。唐代韩愈在《答李翊书》中提出:“当取于心而注于手也,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也是强调要把自己心里所想的不同于别人的情感写出来,把那些陈旧的言辞都去掉,这虽然是困难的,但一定要这样去做。
这里特别要介绍姜夔的“独造”说。姜夔为南宋诗人、词人。他在诗学上著有《白石道人诗说》,与一般诗话不同,书中没有对历代作品的评鉴,也没有拉杂的闲谈,只是一些对诗歌问题的感悟式的短论。《白石道人诗说》所涉及的问题很多,诸如诗的气象、韵度、布置、辞意、体物、用事、情景、风味等各方面都有简短的谈论。他的诗学主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贵“含蓄”、贵“高妙”和贵“独造”。最有意义的是贵“独造”的理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一六二卷说姜夔“其学盖以精思独造为宗”,这是不错的。他在诗学上,提出“独造”主张,与当时正在流行的“江西诗派”很不相同,其说法是有针对性的。当然,追求个人创造的理论,此前就有,前面我们指出了陆机《文赋》的“谢朝华于已披,启夕秀于未振”,韩愈的“惟陈言之务去”“惟古于词必己出”,比他稍早的杨万里也有“作家各自一风流”,等等,但对“独创”问题没有较系统化的论述。难得的是姜夔从对风味的追求、诗歌遗产的继承与吟咏对象的关系、诗人个性的表现三个角度比较系统地来说明他的“独造”说。在《白石道人诗说》中他从风味的追求角度来论“独造”说:
一家之语,自有一家之风味。如乐之二十四调,各有韵声,乃是归宿处。模仿者语虽似之,韵亦无矣。鸡林其可欺哉?[68]
他认为,一人的言语,自有一家风味,就如同调有二十四种,各有不同的韵调,每一个诗人操用不同的语言,其风味也不同。也就是说按你的本色的语言去写,你就会获得自己的风味,而不必模仿别人。要是模仿别人,也许语言相似,但个人韵调就消失了。读者都是“鸡林”——精明的古朝鲜商人,难道是可以欺骗的吗?不要模仿别人,完全用自己的语言写作,这是获得自己的个性风味的唯一途径。
姜夔还从如何对待古人(也就是如何对待文学遗产)与描写的对象的问题上,来论证他的“独造”说。他在自己的诗集《自叙》中说:
作者求与古人合,不若求与古人异。求与古人异,不若不求与古人合而不能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能不异。彼惟见夫诗也,故向也求与古人合,今也求与古人异;及其无见乎诗也,故不求与古人合而不能不合,不求与古人异而不能不异。其来如风,其止如雨,如印印泥,如水在器,其苏子所谓不能不为者乎![69]
在这段话中,他想表达的是这样的意思:与其求与古人合,不如求与古人异,因为“异”中有独造;但这有点为异而异,为写诗而写诗,这是不自然的。他认为仅从与古人异还是与古人合的角度来追求诗情,是不可取的。应该把自己的眼光放在吟咏的对象上面,按对象的固有的面貌去写,那么就“如印印泥,如水在器”,写作中就会“其来如风,其止如雨”,行所当行,止当不得不止,这样诗人的“独造”就在对对象的忠实的描写中。前代诗人的遗产当然要学习、继承,但要变成自己的血肉,不要在写诗时故意作为外在的东西去“合”或是“异”。这个思想是深刻的。
姜夔还强调诗人自己个性特征的表现,自己的诗就是自己的诗,独造就在自己的个性的表现中。他在诗集《自叙》中说:
余识千岩于潇湘之上,东来识诚斋、石湖,尝试论兹事,而诸公咸谓其与我合也。岂见其合者,而遗其不合者耶?抑不合,乃所以为合耶?不然,何其合者众也?余又自唶曰:“余之诗,余之诗耳。穷居而野处,用是陶写寂寞,则可,必欲步武作者,以钓能诗声,不惟不可,亦不敢。[70]
萧千岩、杨诚斋、范石湖都是当时的社会名流,而且又是诗坛的重要角色。要是庸俗之辈,听见有这些人与自己相合,那还不是高兴得不得了吗?但姜夔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说自己并不与他们“合”。他强调的是每个诗人自己的个性,认为“余之诗,余之诗耳”,“余”就是“自我”,自我的个性不同、性格不同、处境不同,所产生的情感也不同,所写出来的诗也就与别人不同。诗只能是自我个性的流露。也正是在这种个性的流露中,诗才是“独造”的。此外姜夔还从“说什么”的角度和思维的角度提出“独造”的具体意见: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71]
诗之不工,只是不精思耳。不思而作,虽多亦奚为?[72]
这些意见都很精辟,对诗的独造也是有益的。概括起来看,姜夔从语言风味、吟咏客体、创造个性等多个角度来论述了诗的“独造”问题,在当时对“江西诗派”的诗风表示不满,对一味模仿的流弊进行了批评,是有意义的。就今天看,他的“独造”论强调抒情的个性,也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诗论。
这里还要谈到明代“公安派”袁氏兄弟——袁宗道、袁宏道和袁中道的“性灵”说。明代抒情文学所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所谓“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袁氏兄弟受当时李贽、汤显祖等主张“童心”“唯情”等思想的影响,反对复古,认为“蹈袭”之风是最没有出息的,对于当时文坛上那种“以剿袭为复古,句比字拟,务为牵合,弃目前之景,摭腐滥之辞”[73]的现象,极端不满。为此,袁宏道提出“性灵”说,他在《叙小修诗》一文中说:
弟小修诗,散逸者多矣,存者仅此耳……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独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74]
在这里所说的“性灵”,即个人的真实情感和独到灵性。袁宏道认为抒情最重要的是“独抒性灵”,情感“从自己胸臆流出”,而不要拘古人、前人别人的“格套”,做到完全的个性化。即使是有“疵处”,也是“本色独造语”,是真人的“任性而发”,是“真声”。抒情是抒自己的情,“见从己出,不曾依傍半个古人,所以他顶天立地。”[75]当然,抒情的个性化,并非反对效法古人,而是要学习古人的独创性,“岂谓其机格与字句哉?法其不为汉,不为魏,不为六朝之心而已,是真法者也。”[76]就是说,效法古人也是效法其敢于抒发自己真情的创造精神和表现个性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