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喜欢写俗体诗。这与其知识背景以及早年传道经历有关。他早年的宗教宣传品以诗歌、对联居多,便于理解和记忆;登位后所写的书、颁发的诏旨甚至朱批,也以诗体为主,或者诗文合为一体。倘若分类编排,文集就会被切割得支离破碎。本卷按写作时间(参酌刊刻时间)之先后编排,不再分类。洪秀全的诏旨大多篇幅不长,倘若逐一加标题编排,则不免碎片化。所以本卷或按年编排,加一总标题,或单独编排,酌情而定。
下面再就本卷所收文献,按目录逐一做简要说明。
洪秀全早年诗作,辑自洪仁玕述、瑞典传教士韩山文著《洪秀全之异梦和广西叛乱的起源》,以皈依上帝后的言志布道诗为主。某些表述,如“斩邪留正”“我今为王”“手持三尺定山河”等,在字面上明显有改造社会、起兵造反的意思。这与洪秀全当时的心境与认识不相吻合,可能是洪仁玕口述时改易,意在“神话”洪秀全;或许直接是洪仁玕口述时的假托之作——从文字看,个别诗作与洪仁玕写诗的风格确实很接近。当然,洪秀全单纯从宗教角度谈“斩邪留正”等,也是可以理解和成立的。
《太平诏书》,由洪秀全早年撰写的数篇宣传上帝真道的诗文合辑而成。主要宣扬“天下一家”理念,呼吁世人恢复独尊上帝之传统,遵天诫,做正人,行善事,共享太平;表达了变乖离浇薄之世为公平正直之世的心愿,以及对传说中的古代大同社会的钦慕之情。这奠定了洪秀全宗教学说的基调。
《太平天日》,原书封面题曰“此书诏明于戊申年冬今于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钦遵旨准刷印铜板颁行”。即该书刊刻于天历壬戌十二年(1862年),但其内容在戊申年(1848年)冬就已由洪秀全“诏明”。该书实为洪秀全自述,采用第三人称(“主”),敷衍他在高天被上帝封为天子、奉命下凡斩邪留正的经过,并讲述早年的布道经历。其中关于丁酉年升天梦境的解读很值得揣摩。笔者以为,洪秀全的宗教情结确实含有信仰成分——《劝世良言》与升天异梦内容的巧合,开国初期的一连串胜利,使他获得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冥冥之中觉得自己确实受命于天,得到神的庇护。
《太平礼制》,太平天国最早刊刻的书籍之一,原为洪秀全的一篇诏旨,首句为“天王诏令”,末为“钦此”二字。按照尊卑等级,规定了首义诸王亲属、各级职官及其亲属的各自称谓,极为烦琐。
起义初期诏旨13件,内容主要为整肃军纪、激励士气,包括永安封五王诏。
建都初期千头万绪、百废待兴。清政府方面判断说,此时“伪诏甚多”。而存世天王诏旨仅5件,内容分别涉及地震、删改《诗韵》、禁止吸食鸦片、贬直隶省为罪隶省,以及宣布皇帝、大哥天下独一,除天父、天兄外,有人称帝称大哥者均是死罪。
《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又名《十全大吉诗》,定都当年刊刻。洪秀全称,这些诗是当年天父上帝在高天亲授给他,作为他下凡作主的凭据。
《御制千字诏》,定都次年刊刻。“御制”“诏”,说明系出自洪秀全的手笔。以天王之尊写幼童识字读物,这与其早年的塾师身份有关。该诏每四字一句,计276句,从上帝创造天地万物、耶稣下凡救世赎罪,一直讲到洪秀全升天受命、云游布道、率众起义、建都立业。全文1104字各不相同,有大量生僻字,叙述简练,构思精当,是一篇别具一格的启蒙读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