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战事兴起,志愿兵役制无法动员足够的工农群众加入红军。因此,苏维埃政权颁布了一系列法令,以规定义务兵役制代替志愿兵役制。1918年4月22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先是通过了在全体劳动人民中实施义务军事训练的法令,规定凡是年龄在18岁至40岁的公民都须受普遍义务军事训练。1918年4月26日,人民委员会又颁布了关于服役期限的指令,规定“凡自愿加入红军部队的公民,自入伍之日起,在军队服役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服役期满之前,擅离职守者应当交由法庭审判并按革命法律从严惩处,直至褫夺其公民权利。此后,广大的工人、农民和复员士兵踊跃报名参军。但是,兵源补给仍旧不足。于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18年5月29日通过了动员工人和贫农加入苏军的总动员令,义务兵役制正式代替志愿兵役制。6月1日,实施动员的非常委员会成立。最终,7月10日第五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普遍义务兵役制作为建立苏维埃武装部队的基础,实行全国动员。宪法第十九条说:“为尽力保护伟大工农革命的胜利成果,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承认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为共和国全体公民的义务,并规定普遍兵役制。”[66]
义务兵役制的实施是苏俄工农红军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转变,它有效地补充了兵员,扩大了军队的规模和战斗力。至1920年年底,工农红军迅速发展到550万人,其中,工人占15%,农民占77%,其他社会阶层占8%。工农红军整编成为20多个集团军,78个步兵师、22个骑兵师、35个独立步兵旅和5个独立骑兵旅。建设一支大规模新型正规军的工作顺利完成。[67]
在义务兵役制的基础上,苏维埃政权还开始在人民群众中开展军训,建立了民兵制度。全国被划分为41个团民兵区,大型工业分为独立民兵区。这些民兵区设有学校,对劳动人民进行军事训练。
第三,建立了完备的军事机构。
在工农红军正式成立前,苏维埃政权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废除旧军队的体制和机制,并且按照直接民主的设想来组建新军队。1917年12月29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军队中的选举原则和权力机关的组织》的指令,废除旧军队从地主、资本家剥削阶级中征集军官的制度,实行指挥人员的选举制。[68]同日,人民委员会还通过了《关于全体军人权利平等》的指令,取消各种军衔和军阶,废除了与军衔和军阶有关的一切特权。[69]上述措施得到了士兵们的积极拥护,解散和瓦解旧军队的工作顺利开展起来并且很快结束。1918年1月24日,列宁在第三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上便明确宣布:“旧军队,即对士兵实行严酷教练和严刑拷打的军队已经成为过去。这种军队已经被废除,已经彻底摧毁了。(鼓掌)军队的完全民主化已经实现了。”[70]旧军事机构被摧毁后,俄共(布)着手建立新的中央苏维埃军事机构和地方苏维埃军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