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的完成对当时及其后一段时间的苏联有积极意义。比如,以重工业为主的独立工业体系是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志,彰显了新的社会制度的成就和伟大,增加了民众对社会主义和其领导者苏联共产党及主要领导人的认同和敬仰。再比如,在法西斯逐渐崛起、战争乌云重现欧洲的时候,这种工业化对于苏联维护自己的安全与独立,赢得后来的卫国战争的胜利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世界两大强国之一来说,是一个基本条件。但另一方面,苏联工业化的主观想象和服务于政治的色彩比较浓,社会发展中的思想文化、政治与经济,经济发展中的工业与农业,工业发展中的重工业与轻工业等关系存在着严重失衡。从这个角度可以说,苏联工业化是主观主导的政治性的工业化,而非客观主导的经济性的工业化,为苏联以及受其影响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后来的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所有改革都是在不同程度上调整这种失衡性的。
二、如何实现农业集体化
在两个五年计划进行的过程中,为了解决粮食收购危机,苏联在斯大林的指导下又开展了农业的全盘集体化。早在1927年2月,联共(布)十五大决议提出:“在目前时期,把个体小农经济联合并改造为大规模集体经济这一任务应该作为党在农村中的基本任务。”[52]斯大林认为,苏维埃制度不能长久地建立在社会主义工业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小农经济的两种不同的基础之上[53],当时出现粮食收购危机是小农经济的劣根性和“富农”捣乱造成的。因此,实行“农业社会主义化”既是为了解决粮食收购问题,也是为了“铲除一切产生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根源并消除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54]。1929年年底,斯大林宣布,这一年为“大转变的一年”,发动“向城乡资本主义分子坚决进攻”,要实行从限制富农过渡到“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1930年1月,联共(布)中央通过决议,提出在“一五”计划期间完成“绝大多数农户集体化的任务”,规定转向消灭富农的政策,决定了农业劳动组合,以集体农庄为集体经济的基本形式。
在全盘集体化的热潮中,许多地方追求快速完成集体化,以不供灌溉用水和工业品、剥夺选举权等办法,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实行住宅、小牲畜和家禽的公有化,建立农业公社等,特别是实行了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按照联共(布)中央的规定,富农被划为三类,分别实行处以极刑、驱逐到苏联边远地区、迁移到本地区的特定地方三种措施。富农不准加入农庄,被没收财产。当时,遭到没收财产的有850万—900万人,占总户数的6%—7%,有的地方甚至高达15%。据估计,有500万人被强迫迁往西伯利亚和北极地区,其中有1/4在途中死去。[55]其实,俄国的“富农阶级”在十月革命后不久已基本被消灭了,这时所谓“富农”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富裕起来的农民。另外,被当成“富农”打击和消灭的还有不少是不愿意加入集体农庄的中农。所以,消灭富农运动极大地破坏了苏联的生产力,粮食产量和牲畜头数急剧下降,因为大批牲畜被绝望的农民屠宰了。斯大林在联共(布)十七大上的报告中总结说:“农业改组达到最**的年份,即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二年,是谷物减产最厉害的年份”,1933年马、牛、羊、猪头数分别比1929年减少约51%、43%、66%、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