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对立关系,前者替代后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本质上说,列宁始终坚持这种看法。但是,与俄国落后的现实以及十月革命之后苏维埃俄国的实践相适应,列宁在如何对待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问题上前后也有比较大的变化。在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列宁主张用“赤卫队进攻资本”的方式,先是没收大企业,而后没收中小企业。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列宁看到在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里,单靠剥夺剥削者不能解决问题,国有化并不等于生产社会化。在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寻找由小生产过渡到社会主义大生产的中间环节。于是,列宁明确地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的思想:“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19]列宁认为,与中世纪制度和小生产、官僚主义相比,资本主义是一种进步,而国家资本主义更是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国家资本主义虽然不是社会主义的形式,但相比于苏俄当时大量存在的小生产状况来说,是一个进步,因为它不是小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而是国家能够控制的经济。“不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所共有的东西(全民的计算和监督),就不能从俄国现时的经济情况前进。”[20]当时,列宁主张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租让制、租借制、合作制和代销代购制等形式。
除了要利用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外,列宁还提出要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和一切有益的东西。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充分利用资本主义俄国遗留下来的一切东西。“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21]为此,列宁提出了这样一个公式:“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22]
第五,通过合作制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农民被视为没有前途并最终将被社会发展所淘汰的因素,共产党必须对他们进行改造,社会主义必须消灭他们。十月革命之后,苏俄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改造农民。列宁认为,考虑到俄国农民小商品经济像汪洋大海一般存在的现实,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成败的关键。但是,农民具有劳动者和小私有者的两重性,对他们不能驱逐,也不能镇压,只能通过长期的、谨慎的组织工作来改造他们。列宁根据苏俄的初步实践,认为合作社是吸引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好途径。在《论合作社》一文中,列宁指出,合作社的性质是根据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政权和基本生产资料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合作社是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掌握了政权和基本生产资料,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以,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使俄国居民充分而深入地合作化,就是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已经找到了私人利益、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尺度,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尺度。要解决的任务,就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单是“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23]。列宁还提出了合作化的原则、方法和步骤。他强调,实行合作化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逐步推进。同时,国家要给合作社物质、财政、组织等方面的帮助。
二、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设想
第一,逐步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反对官僚主义。
从社会主义理论上讲,代表人民利益的并且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取得了政权,就意味着所有民众的当家作主,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了。理论上这样讲容易,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共产党人执政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如何成为现实却很难。不仅如此,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展开,党员和群众在政治地位和物质利益上的差别、裂痕、矛盾与冲突日益突出,是苏联20世纪90年代初崩溃的主要原因。当然,列宁当时肯定没有想到这些。但是,走上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的官僚化、特权化,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虚化等现象引起了列宁的关注。于是,列宁开始从工作作风角度来思考社会主义民主问题。在他看来,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过程,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正是俄国的落后和它向最高形式的民主制的‘飞跃’(即越过资产阶级民主而达到苏维埃民主即无产阶级民主)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成了西欧人理解苏维埃的作用特别难或特别慢的原因之一(除社会主义运动大多数领袖受到机会主义习惯和庸人偏见的束缚这个原因以外)。”[24]为了解决“飞跃”中的这个矛盾,列宁给苏维埃政权提出了两项任务:一是改革国家机关,发动群众管理、监督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二是进行文化建设,提高工农的文化水平。列宁指出,反对官僚主义是改造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官僚主义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严重祸害。每个苏维埃代表担负一定的管理工作,逐步把所有的劳动人民都吸收来参加国家管理,这是反对官僚主义的有效措施。
第二,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改善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制度从诞生起,它的民主问题就集中表现在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面。列宁比较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先锋队往前跑得太远,没有‘保持排面整齐’,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25]。正因如此,列宁不仅严厉地批评当时党内存在的各种脱离群众的现象,而且强调要发扬党内民主,实行集体领导。他认为,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但同时要实行个人负责的制度。党必须有一批受过教育和训练、富有才能、经过考验,并能彼此密切配合的领袖。共产党的领袖不是圣人,绝对不能培植对领袖的个人崇拜。为了防止这些发生,列宁还提出党政职权要分开。“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责;提高苏维埃工作人员和苏维埃机关的责任心和独立负责精神,党的任务则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正常的、往往是琐碎的干预。”[26]
落后国家如何搞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的探索,许多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原有社会主义理论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列宁晚年的这些思考是基于现实生活的,面对的是与充满想象的社会主义理论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实践,苏联后来的历史也证明了列宁的这些思考有多么重要。遗憾的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只活了6年多,其中还有3年处于国内战争时期。有些问题列宁想到了,也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但是,由于过早地离开政治舞台,过早地离开人世,列宁的一些很有见地的主张,特别是政治方面的主张并没有付诸实施。不仅如此,列宁去世后,苏联在斯大林的领导下更是走上了一条不同于列宁设想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逐渐形成了一套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即苏联模式或斯大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