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建立社会主义的领导者是人民革命党,它本是印度支那共产党的一个分支。1951年2月,印度支那共产党第二次大会决定越南、老挝、柬埔寨分别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革命政党。于是,老挝革命者于1955年3—4月举行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老挝人民党。1972年,在老挝人民抗美救国斗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老挝人民党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把人民党更名为老挝人民革命党。1975年12月,老挝宣布废除君主制,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建立以后,老挝人民革命党是唯一合法的政党,也是唯一的执政党,过去的一些政党和政治组织被改组和解散。同时,老挝人民革命党还建立了苏联式的过度集中的政治模式。老挝人民革命党处于老挝政治权力结构的中心地位,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唯一领导力量。各级立法、司法和行政都是在老挝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7]
掌握政治权力后,老挝人民革命党开始在老挝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在1986年“革新开放”前,老挝社会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改造和初步发展。
近代以来,老挝饱受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与掠夺,而老挝人民则将主要精力用在赶走侵略者、拯救国家上,根本没有条件发展经济。因此,1972年老挝虽然获得了民族独立,但整个国家满目疮痍,农业生产停滞,农田荒废,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状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老挝人民革命党根据苏联模式进行本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在1972年2月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老挝人民党提出,“在全国完成民族民主革命,为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准备一切必要条件,把老挝建成一个和平、独立、民主、统一和繁荣的国家”[8]。老挝人民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根据“二大”的政治纲领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1975年10月,老挝人民革命党二届三中全会宣布,老挝已经完成了民族民主革命,“开始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老挝当前革命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除买办资本家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改造个体经济,建立和发展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形式逐步将分散的、落后的小农业转为社会主义大生产。[9]
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老挝对原有的私营工厂和企业实行国有化或公私合营,具体做法上主要采取直接的或变相的没收手段,或者通过各种不平等条款让私营企业生产难以维系,迫使工厂濒临破产,最后厂主“自愿”将企业交给国家。在贸易领域,国家垄断商业,禁止私商搞贸易,限制粮食买卖。在农村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1978年5月老挝正式发布《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命令》,要求到1980年将70%—80%的农民纳入合作社。具体做法上主要是强迫农民加入农业合作社,强行没收农民家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要求每日按时前往合作社指定的地点进行集体劳作,实行平均分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