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试图通过极端的手段促使柬埔寨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首先,实行彻底的公有化和集体化,废除私有制。在城市中,除了把所有工厂、企业、商店、土地收归国有外,全国300万城镇居民被下放到农村务农。在农村,推广老解放区的合作社做法。1976年年初,柬埔寨共产党宣布全国实现了合作化。到1977年,拥有700—1000户的高级合作社,占全部合作社的一半左右。[53]在农业合作社内,实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社员家庭所饲养的家禽、家畜,以及房前屋后栽种的瓜果蔬菜都要归公。每年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留给农民口粮、种子和储备粮,其余粮食全部上交国家。其次,实行集体劳动和集体生活。居民全部被安置到合作社后,按阶级成分、年龄、性别编组劳动。合作社的人像军队一样编制,男女老幼统一着装,青年男女编组,过集体生活,吃大锅饭。根据柬埔寨共产党中央文件,每个村成立一个合作社,30—40户家庭编为一个大组,每个大组成立一个公共食堂,每10人一桌,饭菜统一定量。此外,所有人的生活必需品由集体配给,社员每天的食物供给是定量的,在同一等级内实行平均分配,但不同等级的人的供给量是不同的,而且受自然条件的影响,不同地区和季节的供给量也是不同的。最后,取消货币流通,实行原始的实物交换方式。国家与农民之间、各地之间采取以物易物、结余记账的方式保持物资流通。城市的工资制也被废除了,工人和职员们不再领取工资。
1977年起,柬埔寨共产党又提出“超大跃进”政策。“超大跃进”政策是为了落实柬埔寨共产党四大提出的“用10到15年时间把落后的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农业,把柬埔寨从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具有工业基础的国家”的目标。“超大跃进”,顾名思义就是中国“大跃进”的升级版,在波尔布特等人看来,柬埔寨的“超大跃进”要比中国搞得更好、更彻底。
为了完成“超大跃进”的指标,柬埔寨共产党加强了对农民的剥削和压榨。一方面,通过政治动员的方式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用精神上的灌输来填充现实的物质上的困乏。波尔布特曾说:“我们是否能完成这个计划呢?回答是在各个方面我们都可以达到目标,其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我们的政治运动。”[54]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民的监督,不仅设立了专门的监督小组到田间地头巡视,还颁布了专门的《处理懒惰人法则》,处罚无故不出工、迟到早退、磨洋工的懒人。“处罚办法:第一次警告,罚吃粥两天。警告三次再犯者,罚停食三天,带脚铐劳动。再犯则处死。处死办法是用实心木棍或竹棍,乘其不备时重敲其后脑勺,然后推入土坑中或原始森林里。”[55]
在文化方面,实行愚民政策。首先,割断柬埔寨的历史文化传统,所有传统文化都被看作落后、腐朽的东西禁止传播,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被当作“专政”和“改造”的对象。大批“旧社会”知识分子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并被驱逐到农村进行改造。据统计,柬埔寨全国2.5万名教师中有80%以上成为难民逃离家园,其中许多人被冠之以“叛徒”“特务”的罪名迫害致死。[56]宗教被视为精神鸦片,原来的国教佛教受到批判,寺庙里的僧侣们也被赶到田里参加劳动。学校关停,后来即便因经济建设的需要恢复了中等技术学校和电工学校,但是入校者首先要按阶级成分来挑选,而学生在大多数时间也不是专注于学习技术,而是卷入各种政治活动中。[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