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习苏联的高等教育体制。新中国高等教育基础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解放区的各种干部学校和“人民革命大学”,另一部分是旧中国的高等院校。第一部分原本是共产党创办的,是培养共产党干部的摇篮。为了有计划地培养和训练大批能够胜任军事、政治、经济、党务和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的干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各解放区创办了许多各种各样的干部学校。其中不少就是高等院校,如华北联合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北方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建设大学、鲁迅艺术学院、抗日大学、东北军政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由于特殊的出身,这些大学向苏联学习就成了自然的事情。在很大程度上,苏联的教育理论和经验、教学大纲和教材,甚至教学管理方法最早就是从这些学校实行并传播的。
第二部分则是旧式大学。这些大学的特点,一个是办学主体多元化,除了国立大学之外,还有很多私立的学校。“50年代初,中国有私立高校65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8.65%,学生约2.1万人。”[24]另一个特点是受西方影响比较大。这种影响一方面来自西方教会,当时外国教会(主要是美国的教会)资助中国的高校24所,占全国高校的10.55%,学生约1.4万余人。另一方面来自美国。1947年美蒋签订了《中美文化协定》,并成立美国在华教育基金委员会,利用美国剩余战时财产售予蒋介石政府所得的二千万美元充作研究、教授及他种教育活动之用。如在中国各大学推进英文教学,协助美籍教授来华讲学等。[25]这些大学无论在学校结构与管理方面,或在教学内容方面显然都是欧美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先是在1950年要求,各私立大学在办学宗旨、学制、课程、教学及行政组织上,都要遵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和《专科学校暂行规程》。接着,中国政府在1951年又收回了教育主权,实行宗教与学校分离,将一些由外国教会资助的大学收归国有实行公立,如辅仁大学、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等。另一些改为中国自办,维持其私立性质但由政府资助,如东吴大学、岭南大学、震旦大学等。
综合起来看,第一部分学校成立时间比较短、正规性差,第二部分成立时间长、正规性强,但受欧美影响较大。另外,在专业分布上,文科和理科多,工科少,而重工业和制造业几乎是空白。在地区分布上,高校主要集中在京津沪和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不多。高等教育的这种局面显然与向苏联“一边倒”的总体精神不符,与以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计划更不相适应。在这种背景下,1951年底到1952年,国家对这些旧式的高等学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其目的就是学习苏联高等教育的体制和适应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