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讲评:肃宗对李泌说道:“近日安禄山叛乱,全靠朔方节度使郭子仪与河东节度使李光弼两人率兵抵御,有大功于国家。但他们现在已经官至同平章事,都是宰相职衔,名位已经到达了极点。如果以后收复两京,平定海内,到时候无官可赏,那可怎么办?”李泌回答说:“以官爵犒赏有功勋的人,并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制度,古代设立官职,只任命能力足以胜任的人,如果他的才能足以担任某官,才授予某官。至于有功的大臣,则授予爵位褒奖,而不负责具体事物。汉魏以来,虽然设立了郡县,任命了守、令治理百姓。但大臣们只要稍有功绩,便裂土封侯、封王,使他们世代领有这些土地,后来的北周、隋莫不这样。我大唐建立初期,只占据了关中地区,关东各地群雄割据,尚未纳入版图,所以当时的功臣虽有封爵,有封邑的名号,但都是虚的。其中有实封多少户的,也只是收取这些人的赋税而已,并没有分封土地。这是自三代以来的分土建国的制度,到唐初开始废除了。贞观年间,太宗曾想恢复古制,分土建国并准许世袭,但因为大臣们意见不一致,无果而终。从那以后,对有功者的赏赐不是封爵,而是封官。以官职赏赐功臣有两大弊端:首先,作为功臣他虽然功劳很大,但其才能未必就能胜任这个官职,勉强任命,必然荒废政事;其次,官职太过崇高,则权势就会因此而益发重,容易使他们骄横,难以制服。不如以爵位赏赐功臣,这样大家都方便。这是因为一个人一旦有爵位、土地,就会想着怎么去保守它,如果安禄山有方圆百里土地的封国,可以传给子孙,那他就会倍加爱惜,不至于去造反了。由此可见,赏赐功臣应当用爵位,而不是官职。为今之计,等天下平定了,最好分封土地、爵位赏赐功臣,这样最大的封国也不过二三百里,只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小郡,一切举动也只能听从朝廷的吩咐,又有什么难以制服的呢?如果以官职赏赐功臣,恐怕上面提到的两个弊端都不能免除。”肃宗听完李泌的话,深感赞同。然而,赏赐功臣的方法,实际上是朝廷劝导、激励大臣们的大权。一定的官职,必然负有一定使命,固然不能轻易授予;但爵位关系着国家礼仪,亦也不可以滥授。肃宗在位时,国库空虚,诸将出征时都给予一些空白的做官凭证,以赏赐有功的人,到后来,当了兵就能得到一官半职,官爵都已经泛滥了。李泌虽然打算恢复分封建国的方法,但也不能拯救当时的弊端。赏赐功勋、辨别才能的人,要谨慎啊。
【原文】 十二月,平卢节度使王玄志薨,上遣中使往抚慰将士,且就察军中所欲立者,授以旌节。高丽人李怀玉为裨将,杀玄志之子,推侯希逸为平卢军使。朝廷因以希逸为节度副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自此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