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讲评:这一段是记述唐朝府兵制破坏的原因。男子满二十岁后,就需要服劳役和兵役,称为“成丁”。玄宗开元十年,唐朝政府开始招募士兵充当常备军。太宗平定天下后,在京城设立十二卫,统领地方的兵府,在地方设立六百三十四个兵府,隶属于中央的十二卫,百姓每六家出一人服兵役,没事时就照常耕作,只是在农闲的时候练习武艺,每月根据离京城的远近,轮流上京城担任守护任务,一应粮饷装备,都由六家人共同承担。有事需要征发府兵时,中央政府就发诏书到各兵府,命他们多少人某时到某地集合,由该兵府所属的卫的将军统领出征;战事结束后,将军回朝复命,士兵仍然回到地方。国家不需要为养兵支出什么,士兵也没有失业的危险,将军又不掌握军权,而各种权力集中在京师,以关中可以制天下,从这看来这是个很好的制度。但是,百姓从二十岁起就被选拔服兵役,到六十岁时才能免除,中间服兵役长达四十年,但他的家庭隶属于地方,一应的赋税都要照常征收,差役也不能免除,于是他的家庭日渐贫穷削弱,服兵役的人,逃往殆尽,百姓饱受府兵制的拖累,非常痛苦。到开元年间,宰相张说建议说:“可以招募身体强壮的人,补充军队中的缺额,不管他以前怎么样、是什么样的出身,只要被招募为士兵,就根据他的表现免除徭役,并以此为定制;这样,那些逃匿的府兵,必然争相前来应募,不费什么劲士兵自然就充足了。”玄宗接受了他的建议,下诏募兵,十天之内,就招募到士兵十三万,将他们分隶于十二卫,称为“
骑”,分为六班,轮流到宫中守卫。从此,招募士兵成为惯例,招募的士兵由那些不免税的百姓供养,士兵脱离农业生产,实际上是从这儿开始的,这是府兵制的一大变革。自古以来,各个朝代初期制定的法度,虽然很完备,但几代之后,很少有不被破坏的,不过善于守法的人,却会根据世事的发展补救法律的偏颇、弊端,使它们不偏离当初制定时的本意;全部废弃不用,更定新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唐朝的府兵制度,虽然很好,但到唐代中期,服兵役的人及其家庭穷困不堪,军队战斗力弱,则府兵制已经出现了弊端,需要改革了。但完全废除府兵制,改用招募,这样士兵不是当地人,当兵成了糊口的手段,跟商人差不多,徒有虚名,战斗力可想而知;后来,中央军力日渐削弱,地方藩镇的势力越发强大,这也是改革不当的后果啊。
【原文】 十一月甲子,禄山发所部兵及同罗、奚、契丹、室韦凡十五万众,号二十万,反于范阳。于是引兵而南。时海内久承平,百姓累世不识兵革,猝闻范阳兵起,远近震骇。河北皆禄山统内,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