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讲评:武帝在位时,任用酷吏,刑罚严酷,宣帝在民间长大,深切知道它的弊端。宣帝即位后,廷尉衙门有个椽史,叫作路温舒,上书宣帝说:“现在,陛下接受天命,即位为皇帝,应当彻底革除前代弊政,以正纲纪,修改烦琐的律法,以除去百姓的疾苦,如此才不负上天的眷顾。我曾听说,秦之所以灭亡,有十个原因,如废除儒学、好战、不提倡仁义、对于非议朝廷的人治罪等。自汉朝建立以来,这些弊政渐渐的都改革了,只有一件至今还存在,那就是刑罚严酷,不体恤百姓。这刑狱关系着人的性命,不可掉以轻心。人死难以复生,肢体残缺了更不可能再长出来。所以《书经》上说:‘宁愿错放有罪的人,也不让一个人冤屈而死。’古人是如此的重视人的性命,现在负责司法的官员则不然,只想着如何去让人认罪伏法,而不愿替人辩白。朝廷这样要求郡县,郡县自然也就这样要求他们的僚属,这样上下驱使,都以严苛为标准。审案严苛的,反而说他是有气魄的好官,一时之间美誉四起;审案宽松的,反而说他疲软不称职,引起后患,这成为了当时官场的风气。因而审理案件的官吏都百般逼迫犯人认罪,处死他,他也并不是与犯人有私仇,憎恨他,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犯人认罪,他才能保得自己身家平安。为了自家的安宁,就得处死别人,风气真可谓严酷了,因而冤气直冲霄汉,有干天合;未能使天下百姓都得到太平盛世的好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俗语说:‘在地上画个圈,让人进去,人也不愿意;用木头刻个审理案件的官员,让人去跟他相对理论,人也不敢去。’这都是说如今掌管司法的官员刻薄成风,不爱惜人命。我恳请陛下删减律法,变烦琐、严苛为简单、宽松,如此则司法的弊端可以革除了,太平的风气可以渐渐兴起来了。”宣帝看完奏章,很赞赏他的建议,立刻下旨施行。自此以后司法渐渐归于正常。一般来说有罪的人不能姑息,无罪的人也不能冤枉。只有公正、明察了解事情的真相,那么天下也就不会有冤屈的人了。
【原文】 十二月,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寖深,使不辜蒙戮,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鞫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尉平⑧,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于是每季秋后,请谳⑨时,上常幸宣室⑩,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
张居正讲评:宣帝有感于路温舒的话,这年十二月,下诏说道:“近年来郡县官员审判案件时,引用法律经常穿凿附会,歪曲律法,使得律法日渐严酷,无罪的人往往被冤杀,我心里非常痛心。按照以前的制度,朝廷会派遣廷尉衙门的椽史到地方与郡守一起审案。这样做本来是为了让他们与地方郡守相互制衡,使刑罚公正,然而椽史官小位卑,地方郡守轻视他们,制衡的目的很难达到。自今以后,设立廷尉平这个官职,食俸六百石,员额为四人,专门负责审查郡县刑狱,务必使刑罚公正,以体现上天的好生之德。”于是每年九月,复核地方呈报的应当处死的重罪犯人时,有的应该处死,有的应该减刑,宣帝不敢安定舒适的待在宫中,经常到宣室斋戒,修养身心,亲自处理,不敢有所疏忽。司法官员们见皇帝都这样认真,也都不敢马虎,详细审问。一时刑罚公正,没有因为私心而将罪犯重罚或轻罚的。纵观汉代,皇帝中重视刑法的没有人比得上宣帝。既设置廷尉平,以使郡县审案公正;在复核案件时,又斋戒修心,以使廷尉报上来的案件处理公正。分派廷尉平审核案件,以使法律周详;重罪犯亲自处理,以审查详情。如此冤案得到抑制,天下中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