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格兰,猎巫也成为一门生意。猎巫者以“公共刺巫人”的名头为人熟知,与霍普金斯一样,每抓到一个女巫,他们就能收到一笔报酬。在1646年的珍妮特·皮斯顿(JanetPeaston)案件中,地方法官达尔基思“命令特拉嫩特的公共刺巫人约翰·金凯德(JohnKincaid)检验这名疑犯。他在疑犯身上发现两处疑似为魔鬼印记的痕迹,当他将针刺进这两个印记时,疑犯没有任何疼痛感;当针抽出来时,伤口也没有流血。当被询问针刺到哪里时,疑犯指了一个错误的地方”。
公共刺巫人的数量暴增,人们开始认为这些人是一种公害,法官也拒绝继续采用他们的实验结果为证据。1678年,一名女性因刺针人迫使她在众人面前**而提出抗议,苏格兰枢密院谴责这些公共刺巫人,说他们只是一群骗子。
但在断送了数百名无辜百姓的性命之前,却从未传出这样的言论。议会大肆鼓励英格兰与苏格兰的猎巫行动,他们赋予猎巫人某种程度的权力,迫使地方法官与牧师接受其检验结果。1646年一位穷困潦倒的老人受到霍普金斯的迫害而死的案件值得我们关注。路易斯先生年过七十,担任萨福克郡弗瑞林姆的教区牧师已长达五十年,却被指控为巫师。他作为一名暴力的保皇派,在那个年代是得不到半点同情的。他一辈子辛苦服务的教区居民在得知他被指控为巫师后,立刻抛弃了他。在落入擅长将人屈打成招的霍普金斯手里后,这个因上了年纪而头脑稍显不灵光的老人承认了自己就是巫师。他说自己有两只不断叫他做坏事的小鬼。有一天,当他走在海边时,其中一个小鬼诱使他许下愿望,希望当时出现在海平面上的那艘船沉没。他同意了,并亲眼看见那艘船沉没。根据自己的供词,他受到审判。在审判过程中,他的理智恢复了,矢口否认一切罪行,并机智地诘问霍普金斯。在被判刑后,他请求教会为自己举行丧礼。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在被带去刑场的路上,他替自己进行了死前忏悔。
一名可怜的苏格兰女子则在证据更单薄的情况下被处以死刑。公共刺巫人约翰·贝恩(JohnBain)发誓说自己经过该女子家门时,听到她在和魔鬼说话。她表示自己当时只是很愚蠢地又在喃喃自语罢了,她的邻居为她有这个习惯作了证,但只有约翰·贝恩的证词被采纳了。他说,任何喃喃自语的人都是女巫。他们还在那名女子身上找到了魔鬼的印记,根据这个新证据,她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火刑。
1652年至1682年间,巫术审判的数量逐年减少,无罪判决也变得不再那么罕见。怀疑巫术的存在不再是危险的。在国家法官面前,对最荒谬的证据的谴责仍在继续,但国家法官在不得不指控陪审团时,他们变得更加人道和冷静了。渐渐地,那些受过教育的阶层(那个时候其数量非常有限)虽然没有大胆到敢全盘否认巫术的存在,却公开表达了自己不相信现代巫术的存在。他们与巫术信奉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些怀疑者则被定为撒都该人(1)。为了说服巫术信奉者,知识渊博的牧师约瑟夫·格兰威尔(JosephGlanvil)写下著名的作品《撒都该人的胜利》(SadducismusTriumphatus)和《关系的总和》(TheCollectionofRelations)。前者对巫术的存在以及魔鬼化为凡人形态的能力进行了哲学思辨,后者则包含了大量经过严格验证的现代实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