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开夏郡女巫”现在已经成了赞美该郡女子特别美丽的用语,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词语背后的故事。住在兰开夏郡彭德尔森林边上的男孩罗宾逊就是这起悲剧的男主角。许多年后,他承认自己受做伐木工的父亲与其他人的唆使作了伪证,将那些可怜的女性送上火刑柱。这起知名案件大约发生在1634年。当时,罗宾逊大量散布谣言,指明修女迪肯森是女巫。这些谣言传到地方法官的耳中,罗宾逊被抓去审问。他毫不迟疑地说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故事,他表现坦诚,没有任何人质疑他。他说,有一天,他在森林中开心地采着蓝莓时看到两只猎犬,当时他觉得是附近的人养的狗。出于贪玩的本能,他打算逗一下这两只狗。他发现远处有一只野兔,于是命令猎犬追上去。但它们动也不动。他生气地拿起一截树枝,准备教训这两只狗。突然间,其中一只狗站起身,变成一个女人,另一只则变成一个小男孩。他立刻认出对方就是迪肯森修女。修女给了他一些钱,让他将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但他拒绝了。听到他的答案后,女人从口袋中掏出缰辔在小男孩的头顶上摇晃,小男孩立刻变成一匹马。女巫抓起罗宾逊跳上马背,骑着他快速穿过森林、田野、沼泽、溪流,最后抵达一处非常大的谷仓。女巫在门前跳下马,带罗宾逊进去。他看到七名年老的女人拉着从屋顶上垂下来的缰绳,随着她们的动作,大块的肉、牛油、面包、牛奶、热布丁、血布丁等许多农村美食掉了下来。当她们为这些食物施咒时,表情十分狰狞。当聚拢了足够开宴会的食物后,她们开始布置,将食物摆放好。从罗宾逊的形容中可以看出,与苏格兰那些躲在破旧教堂里吃着死人尸体的女巫相比,这些女巫个个都是美食家。罗宾逊说,当晚宴准备好后,有更多的女巫出现了。他还说出了其中几人的名字。
因为这个故事,许多人被逮捕,罗宾逊则被带到各个教堂指认他在谷仓里见到的女巫。光是根据罗宾逊的故事,就有包括迪克森修女在内的八人被处死。而那些策划这个邪恶故事的人,从未因作伪证而被绳之以法,罗宾逊的父亲则通过恐吓别人得到大笔金钱。
在漫长的内战时期,猎巫更是越发猖獗,其中,马修·霍普金斯可谓当时最知名的人物。1644年,这名恶棍住在艾塞克斯郡的曼宁特里小镇,因为找到几名可怜女巫身上的印记而声名大噪。这让他决定继续努力猎巫。此后,每当艾塞克斯出现可疑的女性时,马修·霍普金斯就会出现,以他的“知识”协助法官判断对方是不是“那种牛”(他对女巫的称呼)。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他开始称自己为“猎巫将军”,并带着找出女巫的使命,前往诺福克、艾塞克斯、亨廷顿和苏塞克斯。一年之内,他将六十个可怜人送上火刑柱。他经常使用的判定方法为“游泳”——国王詹姆斯也在自己的文章中大力推荐此方法——将疑犯的右手大拇指跟左脚大拇指绑在一起,左手右脚以同样的方式绑在一起。接着用一大块布或毯子将疑犯裹起来,以背朝下的方式放进池里或河里。如果他们沉下去溺死,他们的亲戚与朋友就可以悲伤地庆祝他们是清白的。如果他们浮在水面上——通常被小心地放到水面上的话,因毯子的浮力会漂浮在水上——结局同样是死:他们会被判定有罪,然后被烧死。
另一种方法则是让疑犯背诵主祷文与信经。他们确信没有任何女巫可以正确无误地说出这些内容。只要遗漏了一个字,甚至咬字不清晰(惊慌的人经常犯这个错),就会被判有罪。另外,当时的人认为女巫的眼泪不会超过三滴,且只能从左眼流出来。因此,许多清白之人不愿屈服于严刑拷打的坚韧表现,反而成为其有罪的证明。一些地方还采用测重的方法,如果嫌犯的体重比教会的《圣经》重,就视为无罪。但这个方法太过人性化,因而不被猎巫者采纳。霍普金斯经常强调,只有针刺和游泳是正统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