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的海外发展与葡萄牙同时,最初目的也是要到印度。哥伦布因为不知美洲的存在,误信了从欧洲向西直航为达印度的捷径。后来西班牙人在十六世纪初发现了墨西哥及秘鲁的金银,才定美洲为他们海外发展的范围。所以麦哲伦(Magellan)虽于一五二一年(正德十六年)发现了菲律宾群岛,等到一五六三年,西班牙人始复来经营此地;再等七年,始占吕宋。中国与吕宋的关系比与满剌加或摩鹿加更密切。《明史》说:“先是闽以其地近且饶富,商贩者至数万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长子孙。”西班牙人对于中国人实在是去留两难:留之则恐华人势力太大,致不能制;去之则岛上经济受损失。且中国人也去不尽,因为“华商嗜利,趋死不顾,久之复成聚”。西班牙人采取了一个折中办法:华人太多的时候驱逐些或屠杀些,平时则收重的人丁税。万历二十一年(1593)驱逐过一次,万历三十一年(1603)屠杀过一次,中外记载皆说死难者约二万五千人。崇祯十二年(1639)又屠杀过一次,彼时华侨共三万人,死者占三分之二。万历三十二年(1604),中国尚移檄吕宋:“数以擅杀罪,令送死者妻子归。”到崇祯年间,连一篇纸上文章都无暇发了。这样,我民族又丧失了在菲律宾的发展范围。
荷兰在爪哇也是这样对付华侨的。
这三国及后来的英国的侵略也是南洋的大变局。在欧洲人到南洋之前,华侨是那些地方的社会及经济的高层,甚至有执当地政府柄者。倘这种趋势能继续推演,则群岛未尝不可成为海外的新闽粤。可惜西人势力到达南洋的时候,我国无以应付,侨胞遂永远寄人篱下了。
有明一代,一方面闽粤的人民自动地冒万险到南洋各地去谋生,一方面政府至少在永乐及宣德年间,似乎又极端重视中国在南洋的势力。海外发展的条件岂不是齐备了?何以在十六世纪又这样拱手让人呢?西人的船坚炮利及十六世纪的明廷之无远略当然是要紧的缘故,比这种缘故还根本的是当时中国的特殊国情。明代政府及人民的海外事业各有其动机,且彼此不相关的。历有明一代,广州市舶司提举——海关监督——的肥缺全是太监的专利。政府所派,如郑和、尹庆,又都是太监。他们的使命虽说得冠冕堂皇,什么为国家扬威宣德,其实他们的目的岂不是为太监们去招徕?近人谈唯物史观者,好以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的私利解释中国的历史。如要勉强用阶级斗争来解释历史,我以为在中国应特别注重官吏阶级。这个阶级有其特殊的立场与主观。虽出身是地主或资产阶级,官吏只为官吏而施治,并不代表任何人,唯其如此,明朝政府始能一面派使出洋扬威宣德,一面禁止人民出洋及坐视外国人压迫在外的侨民。实际在政府方面,明朝海外事业的动机就是太监的私利。这个动机哪能促进民族运动呢?拿这种动机来与西人的动机比较,岂不是有霄壤之别吗?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