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刊第四期发表的《百年的外交》一文竟引起了少数读者的误会,其中最要紧的是邓公玄先生。这颇出于我的意料之外。读者对于我的史学试作有所批评,这当然在我的意料之中,而且是我所欢迎的。史学是种很困难的学问,史评和史论尤其困难。专家集毕生精力的著作,在著者的主观中,或者是不朽之作,然而在史学上,往往仍不过是一种试作。但是邓先生对我的不满大半在于文外问题,而且大半是误会,不是学术的批评。在他的结论里,他这样说:
末了,我认为蒋氏《百年的外交》一文,对于过去史实的判断如何还是小事,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且“士各有志,不可相强”。
邓先生把过去史实的判断作为小事,而于“小事”以外提出些无关的问题来与我争辩。我觉得我们不能把史实的判断作为小事,并且关于史实的判断不能“士各有志”。历史是种科学,研究历史就是探求真理,与“志”有什么关系?我们要探求史理,还能于史实之外去求吗?离开事实而去发空泛议论,充其量不过得一篇好八股文章。所以我对于邓先生的议论不能不答复,而我的答复又不能不以史实的判断为主。
在入正题之先,我应该简单地解释邓先生因文外的问题而发生的误会。邓先生急于要知道我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要发表这样一篇文章。譬如,他开始引了我论琦善和袁世凯的两段文章以后,他就问:
看了这两段文章,我们不说蒋氏替琦善、袁世凯二人翻案为不当,只是要问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特地替他们翻案?
在他的结论里,他有这样的质问。我想邓先生的误会完全由于他不知道我平素生活的习惯。我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未入政府以前,差不多有十五年的工夫专门研究“百年的外交”。这文的内容,我用不同的方式,向南开大学的学生讲过三遍,向清华的学生讲过五遍,向北大的学生讲过两遍。关于琦善的那一段,我于民国十九年(1930)在《清华学报》发表过专文,以后又在美国的《近代史学报》讨论过,在英国伦敦大学和牛津大学讲演过。关于李鸿章的高丽政策,我也用中文、英文发表过无数次的论文。我入政府以后,仍想把研究历史作为我的副业,也可以说我的娱乐。在政府规定研究历史是一种不正当的娱乐以前,我觉得我可以时常继续这种工作。
我写那篇文章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新经济》的编辑先生问我要稿子。我一想,今年是鸦片战争的百周年,应该作文纪念。但是专写鸦片战争或者不免引起中英之间不良的情感,所以就决定写“百年的外交”。那篇文章是上年十二月初写的,十二月十日左右送给编辑先生,十二月十五日付印,本年正月初一出版。这些年月日都是极自然的,不应该引起任何文外无关的问题。
邓先生既不知道我平素的学术兴趣,又不注意原文第一段所说写文的理由,于是就疑:“难道是引古以非今吗?”邓先生的疑问证明他的历史观念完全与我的不一样。现在史学界公认历史是不重演的。历史不是一种制好的电影片,今天演几场,明天、后天又拿出来演几场。换句话说,历史上的事情前后没有两件是一样的。所以我们不能引古以非今,也不能据今以非古。我们旧日的八股先生们固好写史论,说尧舜以前是怎样,所以“今上”也应该怎样,或桀纣以前是怎样自取灭亡,所以“今上”不可那样以自取灭亡。这样的写法不是现在科学的史学家所愿过问的。
但是历史未尝不可以“资治”,因为历史虽不重演,却不断地继演。历史是一种制不完、演不完的电影片。在这个片子上,前后没有两幕情节完全相同的,但是第一幕的情节往往能部分地支配第二幕,第二幕又部分地支配第三幕,如此下去,以至无穷。历史家的主要工作是作寻求和分析前一幕如何支配后一幕及支配的程度。我们如本着这种精神去研究中国近代史,必发生无穷的兴趣,以至有此癖者,就是在抗战紧张的时期,还是恋恋不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