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天是她的生日,我知道她的生日是11月10日。当天我要去给她买生日蛋糕,她执意不肯。”
韩帅又问了一些问题,袁珠都一一作了回答。韩帅觉得今晚收获真大,劳秀艳失踪案件中最关键的三个问题,有两个都已经基本明晰了。
之后在回云山的路上,袁珠好奇地反问了一句:“你们问我这么多有关劳秀艳的情况,她怎么啦?”
杨秋露说:“她失踪了。”
“啊?”袁珠显得十分惊讶,接着十分自责地说,“是我不对,我有责任,我不应该把焦滟的情况告诉她。”
“你是实话实说,不必过于自责。”
“劳秀艳是我的好老乡好朋友,你们可要想办法找到她啊!”
“我们正在全力寻找。你提供的情况,对我们查找劳秀艳很有用。如果你还想到有什么新的情况,请及时告诉我们。”
袁珠满口答应。
第二天一早,“11·10案件”专案组的各小组分别对袁珠反映的情况开展了快速高效的调查。
晚上,在合成作战室的会议室,专案组召开了调查情况汇总研究会。
会议上,各组调查到的情况都指向凌同喜很可能杀害了劳秀艳:
——杨秋露、韩帅对袁珠的询问,反映出劳秀艳10日外出时没带手机,10日晚上即有返回,而凌同喜说家里没发现劳秀艳的手机,她外出后就没有返回。
——云山汽车客运中心的数据库以前经常有问题,刚升级改造好,还没有接入公安数据库。张莺专程去查了一次,发现劳秀艳是买了一张11月11日上午6点到海观的汽车票,但是她没有上车,也没有发现她再买车票的信息。通过反复查询与人员活动相关的各类数据库,也没有发现她返家后再外出的任何行踪信息。
——刑侦支队的视频技术员在省厅刑侦总队专家的指导下,对东河村进村道路监控被覆盖的视频,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已经恢复出一部分录像,发现11月10日晚上10点以后,有五辆出租车进出村庄。谢方群等人依据袁珠提供的劳秀艳在其居住小区门口上出租车的时间点,结合进村出租车的车辆特征,开展沿线视频追踪,在云山市区东面出城路口的一个高清探头中提取到了比较清晰的图像。一辆帕萨特出租车经过该路口时,后座上的一个女子正从中间探头好像在与司机说话,经图像处理后将其面貌特征与劳秀艳的照片相比对,该女子基本可以认定是劳秀艳。
——韩帅组织人员对与凌同喜交往较多的人员再次开展调查访问。其中有一个人讲到,上个月11日左右,他们几个朋友应邀帮助寻找劳秀艳。晚上一起吃饭时,他发现凌同喜脖子上有好几道伤痕,好像是被手抓伤所形成的,就问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与老婆吵架时被抓伤的。凌同喜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碰伤的。经调查参加聚餐的另外几个人,他们虽然没有注意观察凌同喜脖子上伤痕,但是都听到了那个朋友说的话,且经过仔细回忆,都认为聚餐是在11日晚上。应法医认为其伤痕不大可能是磕碰所形成。应法医进一步对参与询问凌同喜时看到的损伤特征作了详细的回忆,还画出了草图,分析的结论是,这种损伤,在摔倒过程中,即使碰到墙面、家具、石器等物品的棱角或粗糙面,也不可能形成,应该是被他人用手抓伤的可能性最大。结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凌同喜颈部的损伤,很有可能是他在与劳秀艳的争吵过程中被抓伤的。凌同喜与朋友说是碰伤的,而在被马大询问时一口咬定他与劳秀艳争吵过程中双方从来都没有动过手,显然是在说假话。
——DNA实验室小胡汇报,应法医提取的凌同喜家卫生间的斑迹,由于浓度淡,数量少,采用多种方法做了多遍,才成功地做出了比较清晰的分型谱带,与从凌同喜烟蒂上检出的分型不同。劳秀艳的母亲已回海观去了,前几天,请海观市公安局DNA实验室相助,今天上午,他们传来了劳秀艳父母的DNA分型图谱。下午作了仔细比对,可以认定凌同喜家卫生间的斑迹是劳秀艳的血迹。
……
听了大家的汇报,马超十指没扣,说:“根据这段时间的调查,劳秀艳外出时没有携带手机,她当晩就返回家中,之后一个多月毫无行踪信息,这些情况现在可以认定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可以推理,劳秀艳当晚回家后的情况有三种可能。一是与凌同喜和好,那就不存在失踪问题。二是两人见面后又发生争吵,劳秀艳又负气外出,外出后应该乘坐原已买好的车票到海观,如果错过这班车,应该再买其他车票前往海观,或再去找袁珠,或到其他地方,而至今的调查结果是没有再出现她的任何行踪信息,因而劳秀艳回家后再外出的可能可以排除。排除了上述两种可能,那就是第三种情况——劳秀艳当晚被害了。以前我们是推理劳秀艳被害的可能性很大,现在我认为,可以推定了。
“凌同喜有婚外情,夫妻俩为此多次发生争吵。11月10日早上的争吵,应该是很激烈的,因而他有作案动机。凌同喜在劳秀艳外出后有反常表现,应对我们的调查时有多次、多处说谎话;凌同喜脖子上出现抓伤的疤痕,卫生间出现可能是劳秀艳被害过程中所留的血迹,反映出两人可能有过打斗情况;最关键的是,劳秀艳当晚即返回家中,之后没有任何再外出信息,凌同喜具备作案的时空条件。因此,凌同喜有杀害劳秀艳的重大嫌疑。”
马超说完后问大家,下一步该如何处置凌同喜。众人都说为防止凌同喜逃跑或者毁灭证据,应该尽快刑事拘留他。
“左局长,我的意见也是尽快刑拘凌同喜。请您指示。”马超向坐在自己旁边的左局长请示。
马超觉得这两起失踪案件,左局长的高度重视很重要,也很有效用,特别是当面要求他组织得力力量,查明失踪真相,使得他们很快地找到了袁珠,且通过询问袁珠才发现了劳秀艳当晚有返回的关键情况。
左局长没有坐在长方形会议桌东侧的主持位上,而是坐在北侧长边的居中位置上。他与惯常一样,头发梳理得很齐,眼镜片擦得很亮,胡子刮得很光,身穿藏蓝色夹克衫,黑色鸡心领毛衣内的白衬衫领子很挺括。他已养成一种工作习惯,应该说是一种好作风,即研究具体业务工作,尤其是研究案件侦查工作,由业务部门负责人自己主持,让业务人员敞开谈。他自己则先以旁听为主,有想法时,再作点提示;有必要时,就作出指令。
晚上的会议是马超主持的。左局长觉得大家汇报的案件信息指向都很一致,就一直在仔细听,没有多插话,只是对如何证实劳秀艳已经被害的依据作了一些提问,对马超的分析则是连连点头,说有理有据。
“同意刑拘。”左局长随即下达了指令。接着,他又加上一码:“你们现在马上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