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巧,凌同喜的两个女人是同月同日生的。
审讯陷入了僵局。
马超一直没有休息,一直在苦苦思考、细细分析。
犯罪嫌疑人到案,突不开口供,取不到更多的证据,对刑警来说,可是一件很棘手的事。何况“11·10案件”至今还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根据现有的调查情况,凌同喜11月11日一早就把好多个亲友叫到家里,说劳秀艳外出一天一夜未归,请他们帮助查找。如果10日晚上10点以前凌同喜确在焦滟家里,到次日清晨才回家,那他就没有作案时间。
凌同喜没有作案时间,即使找到劳秀艳的尸体,查明是被杀,那他也肯定不是凶手。
或者凌同喜是凶手,他有反侦查意识,他一开始就步步为营,他预计到警察可能会查明劳秀艳当晚返回的情况,就事先与焦滟串通好说假话、作假证,有无这种可能?
应该是有的。
那焦滟为什么会冒险作假证?如何才能撬开她的嘴巴?
凌同喜有无可能雇凶杀人?这个应该可以排除。当晚劳秀艳突然决定返回家里,凌同喜是不知道的,因而他不可能事先雇用杀手潜伏在家。
有些案件的情况十分复杂,案件中的许多情节,分析起来会有很多种可能性,没有侦破前,很多都是谜,不少甚至是难以破解的谜,但是都要分析到,都要去破解,才有可能从中突破案件。
这个案件办到现在这种地步了,分析上、工作上是不能有任何疏漏的。自己在昨天晚上的会议上作了劳秀艳回家后三种情况的分析,还有其他可能性吗?
劳秀艳与凌同喜的感情确实非同一般,她回家后,不见凌同喜,外出寻找,途中意外被害,这种可能性有吗?很小,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少案件是由于偶然的因素而突发的,如某人原本有犯意,见到他人钱财,突发起意盗窃甚至抢劫;又如酒后男人偶遇漂亮女人,临时起意实施强奸甚至杀人。
还有吗?对了,还有一种可能,劳秀艳在坐出租车途中由于某种原因临时改变主意,没有回家,在其他地方由于其他原因被其他人杀害了。这种可能性应该更小,但是也有必要做调查。
要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进去,再作一次全面的工作安排。
上午10点,“11·10案件”专案组再次集中开会研究。
大家一番讨论后,基本上统一了思想。马超作出工作安排:
——继续开展对凌同喜审讯,争取发现其弱点,进而打开突破口;
——对凌同喜的住宅进行全面勘查,争取从中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
——对焦滟再作讯问,必要时作心理测试,视情再作进一步讯问,一定要明确凌同喜到底有无作案时间;
——想方设法尽快查到搭载劳秀艳的那辆出租车,查明劳秀艳上车后的具体情况;
——对东河村居住人员开展排查,先重点排查西面进村路口到凌同喜家沿路两边住户的人员,再全面展开调查,进而研判劳秀艳有无在家外被害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