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地面上提取的鞋印中,有一种隐约有水渍迹象,经检验是向依山本人的,其余的都没有水渍的痕迹。”许乐新是痕迹技术高手,涉及痕迹问题,回答得很干脆。
“那**有干燥鞋子或带水鞋子踩上去的痕迹吗?”马超仍然盯住他发问。
“**物品我们都查看过,没有发现。”
马超若有所思,但是没有再问下去。
“张莺,你从向依山手机的开机、关机信息,能作点死亡时间的推理吗?”马超转向信息中队队长张莺。
“向依山的手机7日开机后,到19点30分关机,如果此时间段手机已经在案犯手里,我觉得选择在白天或傍晚在小区住宅里行凶抢劫,可能性比较小。况且7日白天与向依山通话的有几个是他经常有联系的人,其中一个在傍晚6点多还与他本人有通话。8日7点31分为没电关机可能性大,之前向依山很可能已经被害;如果没有被害,他睡醒后应该有充电再开机的动作。因此,我认为从手机信息分析,向依山在7日19点30分至8日7点31分之间被害的可能性比较大。”
……
“老应,你分析向依山死亡至今天是七天左右,还能更精确一点吗?”马超最后问应良平法医。研究凶杀案件,他常常对应法医寄予很大的希望。
“死亡时间推断是法医学的一大难题,死亡早期,主要依据尸温、尸斑、尸僵及腐败程度来推断,可以精确到天甚至几个小时,但现在是夏天,气温高,死亡三天后要作准确推断就很难了,所以我依据尸体情况,只能判断是七天左右。”
说到这里,应法医用右手理了理不多的头发,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回去,镜片后露出明亮、自信的目光,他接着说:“现在科技、信息这么发达,在刑事侦查中应用得也很多,我们法医不能就尸体论案情,特别是对于死亡时间的分析,要结合各类相关信息作研究推断。我同意刚才张莺的分析意见,向依山在7日晚间被害的可能性最大,也即至今是六天,同时也觉得可以进一步确定死亡时间。
“我在汇报中说过,死者的胃内容物有形态可辨的花生米、芹菜梗、动物软骨、螺蛳厣等,应该是食用多盘菜肴所留;向依山家的餐桌上没有剩菜,冰箱中也几无存菜;我问过向依山姐姐,他在外面吃饭比较多,在家吃饭一般都很简单;向依山的胃内菜肴品种较多,但是没有发现米饭、面条等主食残渣,结合手机开关机时间,因此我分析他的末餐可能是在外面饭店吃的,而且很有可能是夜宵,也很有可能与他人一起吃,喝过酒的可能性也很大,尽管尸体腐败气味很重,胃内容物仍然可以闻到酒精味。
“我们可以到他经常去吃的饭店,或找近期有可能与他一起进餐的人员,特别是一起吃过夜宵的人员做调查,就有可能查到他末次进餐的时间、地点,尤其是如果能够查到与他一起进餐的人员,不但可以明确他的死亡时间,甚至还可以得到其他更为有用的线索。”
可能是由于案件的性质不明朗,应法医没有像以往那样作长篇的、与案件有关联的社会背景分析,而是从专业角度作了讲解。
马超听了连连点头,接着再问:“向依山睡觉应该是头西脚东,而尸体的位置是头东脚西,这个问题如何解释?”
“死者的损伤主要集中在左颞部及颞顶部、额顶部、面部,依据损伤位置与方向,结合**、墙壁上的血迹分布情况,死者应该是先在睡眠状态下受到打击,痛醒后有起身、双手抱头、移动体位的过程,但是很快又被打倒在头东脚西位置。”
“先是在睡眠中受到打击,这点可以肯定吗?”
“基本可以肯定。向依山最重的损伤在左颞部,该部位是颅骨最为薄弱的部位,伤得也不是十分严重,案犯总的打击力度不是很大。在清醒状态下受到力度不是很大、非一两次就能致命的打击,难以形成如此集中、如此多的损伤。至于是自然入睡、酒后入睡、疲劳入睡,还是有其他原因,比如服用了安眠镇静类药物,需做进一步的调查与化验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