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像一记重锤,一下子把张发财的心理防线击垮了。他根本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搜查了他的办公室,他更后悔为一时的情感所系,竟然留下了那条项链。张发财脑子确实是很灵光的,他马上想到这条项链李芳芳戴了一段时间,必然会有人看到;项链断了后再系上,特征明显;装项链的信封上自己还画了个心形符号,这样的项链很好辨认与分析。他没想到留下给李芳芳的信物竟然成了自己的死结。他感到公安确实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自己已没有退路了。
想到这里,张发财额头冒汗,双眼落泪,手脚都有点发抖,沉默不语好久,才抬头看着马超说:“我可以把问题交代清楚,不过我要先提三个要求,你必须答应我。”
马超与张发财虽然平时接触不多,但是他知道张发财创业不易,对社会有不少善举,以前对他的印象还是挺好的。张发财当上人大代表后,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对他们的刑侦工作挺关注、关心的。有一次刑大在云辉集团公司附近侦办一起命案时,他还专程带上水果、香烟前来慰问。尽管现在张发财成了犯罪嫌疑人,戴着手铐坐在他的前面,马超想到这些,仍是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他和缓地说:“你说吧,只要法律、政策许可,我们会考虑的。”
张发财带着哭腔提出了三点要求:
他先是要求马上请律师。他承认是自己用刀捅了钱康康,但他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
接着他要求资助李芳芳。李芳芳不是他故意打昏的,是在他们争吵拉扯中跌倒受伤的,他最多是构成过失伤害。李芳芳为人很好很善良,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他愿意承担她的所有医疗费用,并请马大队长能帮助联系,想尽一切办法予以抢救。今后李芳芳的生活与家庭开支,他愿意全部承担,他可以先付一大笔钱给李芳芳。对于钱康康,他也愿赔偿因他死亡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个要求很简单,张发财要求给他泡一杯茶,点一支烟。
张发财在提要求时,实际上已经承认了“9·19案件”是他所为。这么快就承认了,有点出乎马超的意料;更让他意外的是张发财对案件性质的自我分析。看来,案发后,张发财还对法律作了一些研究。
马超略作思考,先答应了张发财的第三个要求。他让韩帅给张发财解开手铐,泡上一杯茶,点上一支烟,还说,你抽完了可再要。然后,他说:“张发财,你要请律师,完全可以,在结束这次讯问后,你就可以请律师,你自己请或委托家人请都行,请好了,律师就可以来见你,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至于你伤害钱康康、李芳芳的定性问题,只要你如实交代,我们会结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依据事实与证据提出定性意见提交检察院,检察院也会实事求是地审核后再作确认,最后由法院审理判定。这过程,你自己可以提出定性的事实与证据,你的律师更可以为你提出罪轻或无罪的辩护。
“关于你对李芳芳、钱康康要进行资助、赔偿的意愿,我觉得这很好,体现了你以往良好的做人良知。法院在审判中,被告人通过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也是重要的从轻判决依据之一。我估计两名被害人家属在刑事诉讼中会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部分法院判决后,你是必须要支付的。为能争取从轻处理,你可以提前委托律师或家人与两名被害人家属做些接触,明确答应多做赔偿与资助,争取在审判前获得他们的谅解。至于李芳芳的医药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先行垫付一些。”
马超用长长的一段话回答了张发财提出的要求后问他:“我的答话你听进去了吗?认可吗?满意吗?”
张发财很认真地在听马超的讲话,双眼一直泪流不止,说:“马大队长,刚才你讲的话我都听进去了,你既讲法律、道理,也有情有义,充分为我考虑,我很受感动。”他喝了一大口茶,深深地吸了几口烟,接着说,“马大队长,各位警官,你们言而有据有情,我也要言而有信有情,下面我老实坦白交代。请允许我先做些回忆和忏悔,接着我会如实交代整个作案过程,决不说一句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