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到目前,黎浩等人对唐语秋的了解都是那女孩很清高,不太瞧得起身边的人,所以关系好的朋友不多。
顾涵是唐语秋中学时期的闺蜜,江亦枫提到过这个人,并且高三盗窃案里,顾涵也是一个重要的证人,是她和唐语秋一起在图书馆指证的江亦枫和裴雨。
去找顾涵了解情况,非常有必要。
赵国方介绍说,顾涵今年二十九岁,在一家经营电子产品的民企里做销售,并且已经是一个两岁女孩的妈妈。
见警察登门,询问的是唐语秋的事,顾涵非常不乐意接待,堵着门想说两句就让他们走。
魏联耐心地和顾涵解释,他们此趟前来并非要查唐语秋亡故之事,而是她的死可能牵扯到了另一桩案子,需要了解她死亡之前的一些情况,绝对不会因此就影响到不相干的人的生活,顾涵这才打消顾虑,闪身让他们进去。
还好做销售的人上班时间灵活,魏联二人才没扑个空。
坐在顾涵家里,他们往四周打量一下,看出那是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房子不大但整洁明亮,由于夫妻二人平时都要忙于工作,所以他们把女儿送到顾涵妈妈家去照顾了。没有孩子在旁边让顾涵分心,正好能让谈话顺利进行。
赵国方提起了2011年春节的那一次同学聚会,问顾涵有没有印象。
顾涵的脸色顿时就变得很不好看,难过地笑道:“怎么会没有?语秋就是在那次聚会后去世的,怎么着我们这些人也忘不了啊。”
那年的大年初二,还真有同学聚会?二人忍不住对视一眼。
见警察像有所怀疑,顾涵不太高兴,问道:“怎么了?难道你们查出聚会有什么问题,现在要追究责任吗?语秋心脏不太好,这我知道,但也只是窦性心律不齐而已,这压根就不是什么大毛病,医院都不给治的。她成年以后喝点酒,不至于五年后还要找我们这些人来担责吧?”
2011年,强行劝酒导致被劝酒人个人以及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不会承担法律后果。直到十年后,也就是2021年《民法典》开始实施,才依据第1165条和第1169条明确规定,明知对方身体原因不能饮酒而强迫其饮酒的,以及一起喝酒而未将醉酒者送至安全地点导致发生事故的,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所以顾涵在2016年那样反驳警察,有她的道理。
魏联急忙来缓和气氛,摇手道:“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不是一开始就说明了,不是来翻旧事的嘛!顾女士,我们需要向您确认几个要点,第一,2011年2月5号那天,你们的确举行了中学同学的聚会。第二,聚会都有哪些人参加,如果方便,您能否提供一个名单给我们。第三,聚会一直持续到了什么时候,唐语秋一个女孩子,半夜独自回家,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送一送她。”
“呵~”顾涵也真是在场面上混的人,只要有风吹草动,意识到可能对自己不利就会急眼儿,她讪讪地笑了起来:“魏警官前面要确认的两个要点没问题,我能全力配合。可是第三点,怎么听也还是像质问呢?我可以明确告诉你们,首先,聚会并没有持续到半夜,我们中有些人都做家长了,不能在外面呆到太晚,所以那餐饭吃到晚上九点多大家就散了。第二,散的时候语秋就只喝了一杯红酒,虽然她酒量不算好,也不至于一杯才12度的红酒就能让她倒街上不动弹了。第三,我和在场好几个人都提出让她搭乘便车回家,她却非常坚决地拒绝了我们。她说时间又不晚,都两年没回池安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想一个人到处走走看看,吹吹夜风。你们说她一个成年人,我们怎么去强求她呀?难不成要把她绑架进车里?”
赵国方点头表示赞同,顾涵的脸色这才有所缓和。
赵国方忽然又问:“聚会的点子,是谁想到的?你们提前几天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