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哲学之存在,靠人之思与辩。辩是以名言辩论。哲学是说出或写出之道理。此说出或写出即是辩,而所以得到此道理,则由于思。有人谓:哲学所讲者中有些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此点我们亦承认之。例如本书第二章中所说之“真元之气”,即绝对底料,即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第一章中所说之“大一”,亦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但真元之气,大一,并不是哲学,并不是一种学问。真元之气只是真元之气,大一只是大一。主有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对于不可思议者,仍有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仍有言说。若无思议言说,则虽对于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有完全底了解,亦无哲学。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不是哲学,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方是哲学。佛教之全部哲学,即是对于不可思议者之思议,对于不可言说者之言说。若无此,则即只有佛教而无佛教哲学。
(四)最哲学底哲学
照上所说,我们可知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其推论,多是形式底,逻辑底,而不是事实底,经验底。此言非一时所能解释清楚,读者须看下文方可明白。我们现在暂先举普通逻辑中所常举之推论之例,以明此点。普通逻辑中常说:凡人皆有死,甲是人,甲有死。有人以为形式底演绎底逻辑何以能知“凡人皆死”?何以能知“甲是人”?如欲知“凡人皆有死”则必须靠归纳法,如欲知“甲是人”则必须靠历史底知识。因此可见形式底,演绎底逻辑,是无用底,至少亦是无大用底。其实这种说法,完全是由于不了解形式逻辑,于此所举推论中,形式逻辑对于凡人是否皆有死,及甲是否是人,皆无肯定。于此推论中,形式逻辑所肯定者只是若果凡人皆有死,若果甲是人,则甲必是有死底。于此推论中,逻辑所肯定者,可以离开实际而仍是真底。假令实际中没有人,实际中没有是人之甲,这个推论,所肯定者,还是真底。不过若使实际中没有人时,没有人说它而已。不仅推论如此,即逻辑中之普通命题,亦皆不肯定其主词之存在。不过旧逻辑中,未明白表示此点,所以易引起误会。新逻辑中普通命题之形式与旧逻辑中不同。例如“凡人皆有死”之命题,在新逻辑中之形式为:“对于所有底甲,如果甲是人,甲是有死底。”此对于实际中有否是人之甲,并不作肯定,但肯定:如果有是人之甲,此是人之甲是有死底。上文说: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推论多为形式底,逻辑底,而不是事实底,经验底。我们必了解上所说逻辑之特点,然后可了解此言之意义。
哲学对于真际,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实地有所肯定。换言之,哲学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真际与实际不同,真际是指凡可称为有者,亦可名为本然;实际是指有事实底存在者,亦可名为自然。真者,言其无妄;实者,言其不虚;本然者,本来即然;自然者,自己而然。实际又与实际底事物不同。实际底事物是指有事实底存在底事事物物,例如这个桌子,那个椅子等。实际是指所有底有事实底存在者。有某一件有事实底存在底事物,必有实际,但有实际不必有某一件有事实底存在底事物。属于实际中者亦属于真际中;但属于真际中者不必属于实际中。我们可以说:有实者必有真,但有真者不必有实;是实者必是无妄,但是真者未必不虚。其只属于真际中而不属于实际中者,即只是无妄而不是不虚者,我们说它是属于纯真际中,或是纯真际底。如以图表示此诸分别,其图如下:
就此图所示者说,则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者,亦对于实际有所肯定。但其对于实际所肯定者,仅其“是真际底”之方面,而不及于其“是真际底”外之他方面。例如对于动物有所肯定者,亦对于人有所肯定。但其对于人有所肯定者,只其“是动物”之方面,而不及于其“是动物”外之他方面。我们说哲学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特别对于实际有所肯定,特别二字所表示者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