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照常识的看法,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是客观底,但言语中之普通名词,如人,马等,形容词,如红底,方底等,所代表者,均不是客观底,或不能离开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而独有。我们的纯客观论则主张不独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是客观底,即言语中之普通名词或形容词所代表者,亦是客观底,可离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而独有。不过此所谓有,只是就真际说。我们说“人”“马”“方”“红”等可离开实际底一个人,一个马,一个方底物,一个红底物而有。此有并不是实际底。举“方”以为例。普通人多以想象具体底方者,想象抽象底方,其实抽象底方,是不能为我们所想象底。照普通人之错误底想象,似于许多方底物之外,另有一方底物。此方底物与别底方底物之区别,只在其是完全地方,此似乎是完全地方底物,与别底方底物可并排在一处,如一画家可将其所临写之真本,与其许多摹本并排在一处。如用此看法,则不独是体用两橛,显微有间,而且我们所主张“方”可离开方底物而独有之说,直是不通,直是悖。普通以此说为不通者,大多系用此种看法看。其实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底。
我们于上文已说:“方”是思之对象,不是可以想象底。朱子说:“无极而太极,不是说有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语类》九十四)我们所谓“方”,亦不是“一个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所谓方者,只是方底物之所以为方者,方底物之所以然之理。此理不是我们所能随便改动,因此可见其不是主观底,然亦不即是实际底方底物。我们即实际底方底物而见其所以为方者,其所以为方者即方之理。此理不是主观底,而亦不即是实际底方底物。所以我们说它是真际底。它不即是实际底方底物,但实际底方底物必须依照它才可成为实际底方底物。它不能为我们所想象,亦不能与实际底方底物在一处。它若能为我们所想象,能与实际底方底物在一处,它亦成为一个实际底方底物,而不仅只是方之所以为方者,不仅只是方之理。
若知上所说错误底看法之为错误,则所谓一与多之问题,不难解决。“圆”是一,许多圆底物是多。“圆”之一何以能有许多圆底物之多?中国的哲学家多借用佛学中“月印万川”之说,以为比喻。一月可印于万川,而并不害月之为一。然此不过是一比喻,比喻并不能替代解释。正当底解释是如上所说。盖一与多之问题之所以起,亦由于误以想象形下底圆者,想象形上底圆。但形上底圆,即“圆”,不过是圆之所以为圆,圆之所以然之理,凡具体底物,合乎此理者,或有合乎此理者,即成为实际底圆。知此则可见圆之理之一,并不妨依照之者之多。
明清以来,反对理学者,皆系为上述之错误底看法所误。李恕谷说:理学家以为“理在事上”,而其自己则以为理“即在事中”。若所谓在是存在之义,则理无所在底。理既不能“在”事上,亦不能“在”事中。理对于实际底事,不能有“在上”“在中”等关系。真际中有“在上”之理,但“在上”之理,并不在上,有“在中”之理,但“在中”之理,并不在中。所以理不能在事“上”,亦不能在事“中”。此等误解,皆由于以理为一“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戴东原以为宋儒说理“视之如有物焉”,以理为“如有物焉”,正是以理为“一物事光辉辉地在那里”,正是用上所说之错误底看法看理。
然宋儒对于理之为非实际底亦有看不清楚,可说不清楚者。例如宋儒常说:“理之在物者为性”,“心具众理而应万事”。此等话是可解释为以理为“如有物焉”。此错误有时即朱子亦不能免。若不能免此错误,则讲理自有种种不通之处。后来反朱子者对于朱子之攻击,有些是攻击者之错误,有些是朱子自己未看清或未说清所致。
(六)太极
朱子以为理是实际底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及其当然之则,我们所说理亦是如此。方底物必依照方之理,始可是方底,又必完全依照方之理,始可是完全地方底。一方底物之是否完全地方,视其是否完全依照方之理。由此义说,方之理即是一切方底物之标准,即是其当然之则。《诗》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宋儒多引用此语。程伊川说:“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一类物之理,亦即一类物之则。我们常说“某方底物比某方底物更方或不如其方”,皆依此标准说。若无此标准,则一切批评,皆不可能。凡不承认有理者,对于此点,均未注意。
所谓极有两义,一是标准之义,如《洪范》所谓“惟皇作极”,及从前庙堂颂圣,所谓“建中立极”,皆用极之标准之义。一是极限之义。郭象说:“物各有性,性各有极。”(《〈庄子·逍遥游〉注》)此极是极限之义。每理对于依照之之事物,无论就极之任何一义说,皆是其极。方之理是方底物之标准,亦是其极限。方底物,必须至此标准,始是完全地方。但若至此标准,亦即至方之极限,所谓方之无可再方,即就此极限说也。
所有之理之全体,我们亦可以之为一全而思之。此全即是太极。所有众理之全,即是所有众极之全,总括众极,故曰太极。朱子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
太极之名,先见于《易·系辞》。《易·系辞》说:“易有太极。”后周濂溪《太级图》中亦说“无极而太极”。《易·系辞》中“易有太极”一段,及周濂溪之《太极图》,为后来中国哲学中宇宙论之纲领。但《易·系辞》及周濂溪所谓太极,与朱子及本书所谓太极,并不相同。此点第二章中另有详论。
所有底理,如其有之,俱是本来即有,而且本来是如此底。实际中有依照某理之事物之存在否,对于某理本身之有,并无关系。程子说:“百理俱在平铺放著,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来依旧。”(《遗书》中二先生语)百理不可说平铺放著,但可作为一种譬喻说。实际上有依照某理之实际底事物,某理不因之而始有;无依照某理之实际底事物,某理不因之而即无。实际上依照某理之实际底事物多,某理不因之而增;依照某理之实际底事物少,某理不因之而减。程子说:“这上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它元无欠缺,百理具备。”(《遗书》中二先生语)一切底理,本来即有,本来如此,因某种实际底事物之有,我们可知某理之有,但某种实际底事物之无,我们不能因此即说某理之无。反过来说,如无某理,我们可断定必无某种实际底事物,但有某理,我们不能断定即有某种实际底事物。无某理即不能有某种实际底事物,此可以说是理之尊严。有某理不必即有某种实际底事物,此可以说是理之无能。程朱说:理是无妄,理是主宰。是就理之真及其尊严说。朱子说:理是虚(《语类》卷七十四)。是就理之不实,理之无能说。
太极即是众理之全,所以其中是万理具备。从万理具备之观点以观太极,则太极是“冲漠无朕;万象森然”。“冲漠无朕”,以言其非实际底;“万象森然”,以言其万理具备。万理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亦可用佛家所说真如名之。真者一切众理,皆是真有,并不虚妄;如者,一切众理,各如其性。不过此真如中万理具备,并不是空。朱子以此区别儒释。朱子说:“太极是阴阳五行之理皆有,不是空底物事。若是空时,如释氏说性相似。”(《语类》卷九十四)又说:“天命之谓性:此句谓空无一法耶?谓万理毕具耶?若空,则浮屠胜;果实,则儒者胜。”(《文集》卷三十一)
[1] 选自《三松堂全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