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小一是两个纯粹哲学底观念,因为它完全是逻辑底。《庄子·秋水》对于此点,有很好底辩论。在《秋水》中,河伯问:“然则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此天地指普通所谓天地,在普通经验中,天地为大,毫末为小。天地是大底;毫末是小底;这两个命题是经验底,是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者。但人的经验是有限底。其中所有大小,不是绝对底。所以在《秋水》中,海若答河伯此问说:“计人之所知,不若其所未知。其生之时,不若未生之时。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细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穷至大之域?”所以只有至大无外者,方可谓之大一;此大一惟大全或宇宙可以当之。惟至小无内者,可以谓之小一。但什么是至小无内底,我们不能说。大一小一,皆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大全或宇宙可以为大一者,因大全或宇宙亦是逻辑底观念,照定义它是至大无外底。若指定什么是小一,则即为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其命题是经验底,其真假总是可疑问底。有人说:电子是最小底物。对于作此类肯定者,我们总可引海若之话问之。
如用一名以谓大全,使人见之可起一种情感者,则可用天之名。向秀说:“天者何?万物之总名。人者何?天中之一物。”(罗含《更生论》引,《全晋文》卷一百三十一)我们亦可说:天者,万有之总名也。万有者,若将有作一大共类看,则曰有。若将有作一大全看,则其中包罗一切,名曰万有。天有本然自然之义。真际是本然而有;实际是自然而有。真际是本然;实际是自然。天兼本然自然,即是大全,即是宇宙。斯宾诺莎所谓上帝,即是我们所谓大全,但他名之曰上帝者,以上帝之名;可使人见之起一种情感也。本书所谓天,均用此所说天之意义。
严格地说,大全,宇宙,或大一,是不可言说底。因其既是至大无外底,若对之有所言说,则此有所言说即似在其外。庄子说:“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齐物论》)郭象说:“夫以言言一,而一非言也,则一与言为二矣。一既一矣,言又二之。”二即非一,故对于大一,只有无言。如有言,其言亦等于无言。
严格地说,大全,宇宙,或大一,亦是不可思议底。其理由与其是不可言说同。但我们于上文说,将万有作一整个而思之,则是对之有所思。盖我们若不有如此之思,则即不能得大全之观念,即不能知大全。既已用如此之思而知大全,则即又可知大全是不可思议底。
于此我们可见逻辑底或哲学底观念,与经验底或科学底观念之不同。物理学及天文学中所谓宇宙是物质底,正如上文所说物质底天地。此宇宙之观念,是经验底,科学底。所以科学中所说宇宙,与哲学中所说不同。物理学及天文学中所说宇宙,可以不是“至大无外”底;而哲学中所说宇宙,则必是“至大无外”底。有物理学家以为宇宙能扩大。此所说宇宙若是哲学中所说宇宙,则此命题是不通底。若用《墨经》的话,我们可以说“此言悖”。
以物为一类而思之,与以一切物为整个而思之,其所思不同。盖以物为一类而思之,其所思只及一切物所公共有之性。而以一切物为一整个而思之,其所思乃及一切物及其所有之一切性。此大全或大一之所以为“至大无外”也。我们不知一切物都是什么,又不知其共有若干,亦不知其所有之一切性都是什么及共有若干,但我们不妨将其作一整个而思之。此所以大全,大一,或宇宙,不是经验底观念,而只是逻辑底观念。
我们以类为对象而思之,或以大全之一整个为对象而思之,我们可超乎经验,而又不离乎经验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超乎经验,因为所思之中可有经验所不及者。不离乎经验而对于实际有所肯定,因为对于经验所不及者,在实际上并无所肯定。我们只对于真际作形式底肯定,而不对于实际有事实底肯定。故于作此思时,一方面可以说是“智周万物”,“范围天地”,一方面还是“不离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