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相通的观念,是中国哲学尤其宋明道学中的一个极根本的观念。不了解此观念,则许多思想都不能了解,而只觉其可怪而已。
第三,同真善。中国哲人认为真理即是至善,求真乃即求善。真善非二,至真的道理即是至善的准则。即真即善,即善即真。从不离开善而求真,并认为离开求善而专求真,结果只能得妄,不能得真。为求知而求知的态度,在中国哲学家甚为少有。中国思想家总认为致知与修养乃不可分;宇宙真际的探求,与人生至善之达到,是一事之两面。穷理即是尽性,崇德亦即致知。
西洋哲学本旨是爱智,以求真为目的;如谓中国哲学也是爱智,虽不为谬误,却不算十分切当,因中国哲学家未尝专以求知为务。中国哲学研究之目的,可以说是“闻道”。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闻道”亦曰“知道”或“睹道”。道兼赅真善:道是宇宙之基本大法;而亦是人生之至善准则。求道是求真,同时亦是求善。真善是不可分的。
第四,重人生而不重知论。中国哲人,因思想理论以生活实践为依归,所以特别注重人生实相之探求,生活准则之论究。未尝将我与非我分开,因而我如何能知非我,根本不成问题,亦不怀疑外界的实在,(先秦未有怀疑外界之实在者,北宋思想家大多排斥佛家的外界虚幻之说;认为外界依附于心者惟有南宋的杨慈湖及明代王阳明),故根本不感觉知论之必要。西洋以分别我与非我为“我之自觉”,中国哲人则以融合我与非我为“我之自觉”。分别我与非我,故知论特别发达;融合我与非我,则知外物即等于自觉,而实无问题。因而中国哲人虽亦言及知识与致知之方,但未尝专门研究之。
第五,重了悟而不重论证。中国哲学不注重形式上的细密论证,亦无形式上的条理系统。中国思想家认为经验上的贯通与实践上的契合,就是真的证明。能解释生活经验,并在实践上使人得到一种受用,便已足够;而不必更作文字上细微的推敲。可以说中国哲学只重生活上的实证,或内心之神秘的冥证,而不注重逻辑的论证。体验久久,忽有所悟,以前许多疑难涣然消释,日常的经验乃得到贯通,如此即是有所得。中国思想家的习惯,即直截将此所悟所得写出,而不更仔细证明之。所以中国哲学家的文章常是断片的。但中国哲学家并不认为系统的长篇较断片的缀集更为可贵。中国思想家并不认为细密论证是必要的;反之,乃以为是赘疣。
第六,既非依附科学亦不依附宗教中国古代宗教不发达。古代人民当然信天帝神鬼,但没有正式的宗教。后来方有道教,又从外边输入了佛教。中国思想家虽亦受佛教道教的影响,然在根本态度上都是反对二教的,多以驳斥二教为己任。在先秦时,孔子疑鬼而信天,然亦不肯多言夫道。惟墨子最信天鬼,有宗教气息。自老子打破天的尊崇位置后,哲学家中以天帝为主宰者,可谓绝无仅有。宋儒虽言天,然绝非指有意志之主宰。印度哲学是与教宗不分的,西洋中世哲学是宗教的奴婢,即在近世哲学中,亦多有以证明上帝存在为一重要课题的。在中国,似彼以证明上帝存在为一重要职任之情形,实完全没有。先秦哲学家中荀子最善破除迷妄,后汉王充,尤专以攻破迷妄为职任。宋儒中如张子二程子,亦极致力于破斥神鬼,更企图予鬼神二词以自然的解释。要之,中国哲学中从无以证明神的存在为务者。
中国自古即有科学萌芽,却没有成熟的科学,所以根据科学研究以成立哲学系统的情形,在以前的中国亦是没有。
以上六点,可以说是中国哲学之一般的特色,即中国哲学之一般的根本倾向,与西洋或印度的哲学不同的。至于中国哲学各部门之特点,下文另述。想了解中国哲学,必先对于中国哲学之根本性徵有所了解,不然必会对于中国哲学中许多思想感觉莫明其妙,至多懂得其皮毛,而不会深悟其精义。
[1] 选自《中国哲学大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 朱子近思录之区分为:一道体,二为学大要,三格物穷理,四存养,五改过迁善克己复礼,六齐家之道,七出处进退辞受之义,八治国平天下之道,九制度,十处事之方,十一教学之道,十二改过及人心疵病,十三异端之学,十四圣贤气象。
原本宇宙论分为三部分,第三部分为“法象论”,今改。又人生理想论原作“人生至道论”,今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