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实践活动所蕴含着的现实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是人的目的与外部现实、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关系。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却要以自己的行动让世界满足人;世界是自在的存在,人却要给自己绘制自己所要求的世界的客观图景;世界是现实的存在,人却要以自己的现实性去消灭它的规定性。这是思维对存在的否定,是思维对存在的否定中所实现的统一。
(三)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与人的超越性
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根源于人类自身的超越本性,并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是对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关系的理论表达,也就是对人类自身的超越本性的理论表达。
世界就是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在这个意义上,整个世界就是自然而然地存在与发展着。然而,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要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把世界变成马克思所说的“人化了的自然”。为了让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类要从这个自然而然的世界中去探索真(为何如此)、去寻求善(应当怎样)、去实现美(是与应当的统一),把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这种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就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就是把人的非现实性(目的性要求)转化为现实性、把世界的现实性(自在的存在)转化为非现实性(为我的存在)。这就是人对自然世界的超越。
人生也是自然。“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这种不科学的说法表达了人生的自然性),生生死死,自然而然。然而,从自然中生成的人类,却要认识人生、改造人生,在对人生的认识与改造中去寻求意义(为何生存)、追求价值(怎样生活)、争取自由(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把人类的生存变成人类所向往和追求的生活,把人类社会变成人类所期待和憧憬的现实。马克思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9]人生的困惑与奋争,理想的冲突与搏斗,社会的动**与变革,历史的迂回与前进,绘制出人类自己创造自己、自己发展自己的扑朔迷离、色彩斑斓的画卷。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就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这就是人的自我超越。
人类超越自然而构成人类社会,由此便产生了个人与社会、个体意识与历史文化的矛盾。人作为类而构成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大我”,人作为个体则表现为各自独立的“小我”。因此,每个人便同时具有两种关于“我”的自我意识:其一,人类是“我”,个体只是人类“大我”的类分子,“我”只能作为类而存在;其二,个体是“我”,别的存在(包括其他人类个体)都是“非我”,“我”只是作为个人而存在。这种“大我”与“小我”的矛盾正如黑格尔所说:“因为每一个其他的人也仍然是一个我,当我自己称自己为‘我’时,虽然我无疑地是指这个个别的我自己,但同时我也说出了一个完全普遍的东西。”[30]由这种“大我”与“小我”的矛盾关系所构成的社会正义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提出了具有更为迫近的人类生存意义的政治理想问题、社会制度问题、法律规范问题、伦理道德问题、价值观念问题以及人类未来问题。而政治理想的实现、社会制度的更迭、法律规范的转换、伦理道德的践履、价值观念的变革,同样是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否定性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