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
四年[2]二月二十三日,诏:“民间毋得私印造历日,令司天监选官,官自印卖,其所得之息均给在监官属。”
本文节选自《宋会要辑稿》,(清)徐松著。万安伦、周杨据《宋会要辑稿》第六册民国二十年上海大东书局本点校。
五年[3]二月二日,中书门下言:“北戎和好已来,岁遣人使不绝,及雄州搉场商旅往来,因兹将带皇朝臣僚著撰文集印本传布往彼,其中多有论说朝廷防遏边鄙机宜事件,深不便稳。”
诏:“今后如合有雕印文集,仰于逐处投纳,附递闻奏,候差官看详,别无妨碍,许令开板,方得雕印。如敢违犯,必行朝典。仍候断遣迄,收索印板,随处当官毁弃。”
本文节选自《宋会要辑稿》,(清)徐松著。万安伦、周杨据《宋会要辑稿》第十四册民国二十年上海大东书局本点校。
七月[4]二十五日,礼部言:“凡议时政得失、边事军机文字,不得写录传布,本朝会要、实录不得雕印。违者徒二年,告者赏缗钱[5]十万。内国史、实录仍不得传写。即其他书籍欲雕印者,选官详定,有益于学者方许镂板,候印讫送秘书省,如详定不当,取勘施行。诸戏亵之文,不得雕印,违者杖一百。”
本文节选自《宋会要辑稿》,(清)徐松著。万安伦、周杨据《宋会要辑稿》第十四册民国二十年上海大东书局本点校。
【导读】
“唐以前凡书籍皆写本,未有模印之法……今天下印书,以杭州为上,蜀本次之,福建最下。”唐初出现的雕版印刷与北宋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加之臻于成熟的造纸技术,都为宋代活跃的出版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宋朝统治者推崇文治、提倡学术,在旺盛的图书生产需求下,宋代发展出了影响后世的五大刻书系统,所印书籍印刷精良,多为善本,宋朝成为我国古代软质出版的高峰。然而繁荣的刻书事业令后人景仰的同时,却也让当政者头疼,宋朝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出版管制的条文法令,《宋会要辑稿》中均有记载。
《宋会要辑稿》是清朝嘉庆年间徐松从《永乐大典》中整理出来的宋代官修《会要》,辑录了大量宋代史料,全书共分17门,其中《刑法二》中记录了大量关于宋代出版管制的内容。
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宋朝,统一了五代的分裂割据局面;然而推行重文抑武的宋朝,军事力量羸弱,先后与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长期对峙,时战时和。在此期间,民间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交往频繁,其中就包括宋朝的书籍。
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中书门下上书称:“北戎和好已来,岁遣人使不绝,及雄州搉场商旅往来,因兹将带皇朝臣僚著撰文集印本传布往彼,其中多有论说朝廷防遏边鄙机宜事件,深不便稳。”在边境传布的书籍中有许多论及边关军机、臣僚撰写的时政论述、朝廷的实录会要,等等,这些书籍不利于政局稳定,对宋朝的军事、外交造成了泄密等极坏的影响。在此之前,宋朝廷已对此种情况进行过管制,禁止边境人民贩卖此类书籍给敌国,然人心趋利,依旧屡禁不止。仁宗遂决意从出版源头上抓起,建立起中国最早的出版审查制度,“今后如合有雕印文集……候差官看详,别无妨碍,许令开板,方得雕印”,违者由官府毁弃印板,并加罪罚。
元祐五年(1090),朝廷进一步加强对时政及边防书籍的管制,禁止出版流通,“凡议时政得失、边事军机文字,不得写录传布,本朝会要、实录不得雕印。违者徒二年,告者赏缗钱十万。内国史、实录仍不得传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