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科学是对某个现成摆着的和已经以某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存在者的有所论证的揭示。问题是:对神学来说,什么是现成摆着的?人们会说:对基督教神学来说,现成摆着的东西乃是作为一个历史性事件的基督教,这是由宗教史和精神史所证明了的;同样地,在当代,作为普遍的世界历史性现象,基督教在其建制、祭礼和团体中也是显明可睹的。基督教——这就是现成摆着的实在,也就是说,神学是关于这个现成摆着的实在的科学。显然,这是一个对神学的错误规定,因为神学本身乃是基督教的一部分。神学本身是某种世界历史地(weltgeschichtlich)、在历史学的历史上(historisch)普遍地显示出来的东西,它处于与整个基督教本身的内在联系中。因此,很明显,神学不可能是关于作为一个世界历史性事件的基督教的科学,不如说,神学乃是这样一门科学,它本身属于这种基督教历史,为这种历史所拥有,又规定着这种历史本身。神学这门自身属于基督教历史的科学,不就像每一门历史学学科一样,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现象,而且它总是表现着本身历史性地变化着的历史的自我意识吗?如若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有可能把神学描绘为在其世界历史性现象中的基督教的自我意识了。可是,神学不仅属于基督教,因为基督教作为历史性的基督教处于与普遍的文化现象的联系之中;不如说,神学是关于那种首先使得诸如基督教这样一个世界历史性事件的存在成为可能的东西的认识。神学是关于那种首先使基督教成为一个原本的历史性事件的东西的概念性知识,是一种关于我们一般所谓的基督性的认识。于是我们断言:对神学来说,现成摆着的东西(即实在)乃是基督性(Christlichkeit)。而且,基督性决定着作为关于基督性的实证科学的神学的可能形式。这里的问题是:基督性究竟意味着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