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从无神论到信仰这段漫长迂回的第二步。在本文中我不打算继续深入下去。我乐意承认它仍未达到其目标。不过,接下来关于慰藉和顺从的讨论,也许能让我们在同一方向上迈出新的一步。但是,即使在这新的进程之后,在哲学家对新开端所作的无休止的探索与说教者的强大说教之间仍然还会有一条鸿沟。然而,尽管有这条鸿沟,某种一致性还是出现在一种笃信其起源的神学与一种可能承载着无神论对宗教进行批判的哲学研究之间。在下一节里,我将说明这种一致性。
二、论慰藉
1.归罪与慰藉之间的关联,也许是宗教最明显的特征。上帝既威胁人又保护人。他是最终的危险和最高的庇护。在那些最原始的神学中——我们在旧约中找到了这些神学的蛛丝马迹——神性的这两个方面被协调在一个合理的图式中,即报复的律法之中。给予庇护的神是道德的神:通过把受苦与恶行、幸福与正义联系起来,他就纠正了命运分配的明显无序。借助于这个报复的律法,进行威胁的神就与进行庇护的神成了同一位神,这个神就是道德的神。这个古老的合理性化,不仅把宗教当做道德的绝对基础,而且把它当做世界观,即镶嵌在思辨宇宙学中的道德世界观。作为天命(希腊文pronoia,拉丁文providentia),道德的神是满足报复性律法的世界的安排者。这或许是宗教最古老、最包容性的结构。但是,这个宗教世界观从未能穷尽人类与上帝的可能关系领域,事实上就总是有些信徒认为它完全渎神而拒斥之。在以智慧文献著称的巴比伦和圣经文献中(特别是在《约伯记》中),真正对上帝的信仰已经早就在强烈地反对这个报复性律法,其目的是为了让这信仰被描述成一种超越任何保证和任何庇护的悲剧性信仰。
由此,产生了我的工作假说:无神论至少是指道德神的毁灭,不只是由于道德神是归罪的最终来源,而且还由于它是庇护的终极根源,由于它是天命。
假如无神论应该有某种宗教意义的话,那么,天命之神的死亡就能指向新的信仰、悲剧的信仰,这种信仰与古典形而上学的关系,就像约伯的信仰与他虔诚的朋友们所信奉的古老的报复律法的关系一样。我说的“形而上学”是指哲学和神学之紧密的组织,它采取神正论的形式,旨在捍卫和证明上帝在面对恶之存在时所具有的善和全能。莱布尼茨的神正论是这类活动的典范,它们把这世界的秩序理解为天命:即理解为受到上帝的正义影响而表达了自然律法从属于伦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