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以上的思考表明,谈论《圣经》思想神秘的和前逻辑的特性是多么的没有道理。《创世记》第一章当中给出的关于世界的叙述与哲学的叙述并没有根本的不同;这种叙述以显见的区分为基础,这些区分对我们和对《圣经》作者一样可以接近。我们因此可以理解这一叙述;这些区分是人之作为人能够接近的。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明白,为什么应当在《圣经》里找到这类事物。一个关于创世的叙述——或者更为一般地说——一种宇宙神话必然预设了对世界、对完整的世界、对宇宙,也就是说,对一种宇宙论的表达。《圣经》的创世说明基于一种宇宙论。《圣经》提到的所有造物是人之为人可以接近的,无须考虑气候、起源、宗教或其他任何方面的差异。有人会说,很好,我们都知道太阳、月亮、星辰、果实以及植物是什么,但光呢?光是区别于太阳的,谁知道它呢?但我们不都是从经验当中、从日常生活当中知道了某种并非来自太阳的光吗?我同意,比如闪电。也许,《创世记》谈论的光和《创世记》所理解的闪电之间有某种联系。由此《创世记》从我们所知晓的、从人们过去一直知晓并且将来也会知晓的世界开始,这一世界先于任何的神秘或科学的解释。我想就“世界”(world)一词作一解释。这个词并非源自《圣经》。希伯来《圣经》说到“天和地”的时候,一般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希伯来语通常译作“世界”的单词意味着一些不同的东西。首先,它意味着遥远的过去,在“那时”意义上的“曾经”,意味着先前或者已往。其次,它意味着在将来的那个“曾经”或“那时”。最后,它意味着“永远”,意味着所有的时代,永不止息、恒久不变。因此,它意味着永恒的东西。换句话说,希伯来语的“世界”一词因此首要地意味着与时间关联的东西,一种时间的特性,而非看到的东西。如果其他宇宙神话提及其他一些神秘的存在物,例如,在巴比伦神话故事中,我们就至少要到这些龙或者随便什么事物的背后,问询一下它们是不是真的存在。我们必须回到《创世记》第一章当中提到的那些事物,这些事物我们现在是熟悉的,并且在所有时候对所有的人都熟悉。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圣经》确实是以开端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