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天文历法研究,长时间里一直走在世界前列。而在元朝时期,更是取得了突出成就。元世祖忽必烈完成统一之后,指派王恂、郭守敬等人编制新历法。为达到最佳观测效果,他们利用元朝地域辽阔的优势,在全国各地设立了二十七个观测点。最北观测点设在铁勒(在今西伯利亚的叶尼塞河流域),最南观测点设在南海(在今西沙群岛上),各地的观测点把得到的数据全部汇总到太史局。
经过两年的辛苦工作,一部远远超过先前水准,代表当时世界最先进水平的全新历法,终于编制而成。它推算出一年有365.2425天,相比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仅仅相差26秒,比欧洲人确立公历的时间,要早三百零二年。忽必烈对新历法的编制工作也特别重视,并根据“敬授民时”的古语,亲自为其取名为《授时历》。
而作为新王朝的太史令,编制新历法的工作就落到了刘基身上。朱元璋真把刘基当成真人版百科全书,什么都让做,而刘基,还真是什么都能做,而且都能做好。
吴元年(1367年)十一月冬至,刘基向朱元璋上《大统历》四卷,朱元璋随即命令于次年开始实行。第二年正好是洪武元年,岁次戊申,故新历法定名为《戊申大统历》。不过,大统历相比授时历,只是略加调整而已。刘基精通天文历法,也自行设计过一些天文仪器,但相比郭守敬这样一流的专业天文学家,他更像是个业余发烧友。我们不能指望刘基在任何领域,都能达到最高造诣,他是人而不是神。
朱元璋命令刘基主持新历法的编制,是对其能力的充分认可。而刘基改造《授时历》为《大统历》,同样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恐怕也只有他,才能有这样的气魄与信心。
新的王朝,需要有新的法令。朱元璋把制定律令的任务交给了中书省,这样左丞李善长当仁不让,成为了总裁官。而参知政事杨宪、傅璩、御史中丞刘基和翰林学士陶安等人担任议律官。在开始工作之前,朱元璋为编制工作定下了基?调:
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吏得因缘为奸,非法意也。夫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卿等悉心参究,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
朱元璋的主要要求,一是要法律条文简单,便于理解和操作,不容易引起歧义(他自己都可能看不明白);二要严厉,所谓“刑乱国而用重典”,吸取元代政治过于宽纵的错误(可见,元朝的统治并不残暴)。值得强调的是,这两点指导方针,都是朱元璋接受了刘基的建议而实行的。在元朝官场生活了四分之一世纪,并对其法律条文非常熟悉的刘基,清楚地洞察出了这两大弊病,并及时反映给朱元璋,而后者也相当认同。
因为有朱元璋的亲自过问和监督,李善长和刘基等人自然一点不敢大意,加班加点,努力工作,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就将律令制定了出来。其中的律称为《吴元年律》,共有二百八十五条,今天已经失传。而《大明令》则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成为唯一一部传承至今的古代法典,并且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令”命名的法典。
这部法典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鲜明地体现了宽以待民及严惩贪官的精神。对于贪官污吏的处罚,明显要重于唐宋刑律。但对于普通百姓却更加宽容,并且取消了多年以来实行的黥、刺、劓、阉等极不人道的肉体刑罚。了解《史记》创作经历的同学,都会清楚司马迁受过什么样的屈辱;看过《水浒传》的朋友,一定不会对宋江、武松等人面刺金印的情节感到陌生;到了明初,因为刘基他们的努力,这些刑罚终于不再祸害老百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