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长长的人生旅途中,我曾渴望着远远天边,人烟尽处,可是,这种过去的心情,现在是成为回忆里的云烟了,因此,我一天比一天平凡起来,我爱红尘,我爱人世的平凡。大地的儿子,是要同大地的平凡步调相一致的。”这是我的父亲穆木天于一九三六年春,在《平凡集》自序中写的一段话。是的,在我记忆中的爸爸,真是平凡极了。他是诗人,却毫无诗人的潇洒风度,他研究法国文学,可以用法、英、日、俄四种文字翻译文学作品,可浑身不带丁点儿洋气,脑袋剃得光光的;眯缝着眼,老像在笑的脸上,架着一副高度的近视镜,下课回来,脸上和眼镜片上总落着一层粉笔灰,也不知道掸掸。穿的,解放前常是一件灰不叽儿的大褂,解放后总是一身半旧的中山服,几乎件件衣服都少不了有几个烟灰烧的洞洞。他最爱吃的是东北的家常菜:拌茄子、焖豆角。总之,我觉得爸爸在平凡中透着那么一种土气,一股东北大野的泥土的气息。爸爸是曾留学东洋,多年走南闯北的人,他之所以一直浓浓地保持着这种土气,想来是由于他深深爱着自己的乡土的缘故。
东北大野的儿子
爸爸是吉林省伊通县人,出身于封建地主家庭。在《我主张多学习》一文中,爸爸写道:“因为我是从所谓的‘诗书门第’出身的,而对于旧社会之不讲理,我是特别地不痛快”(见《我与文学》,1934年生活书店,郑振铎、傅东华主编)。家庭为他包办的封建婚姻,曾使他十分痛苦。但爸爸对封建地主家庭的叛逆不仅仅表现在反对封建婚姻上,而是像蒲风叔叔在《诗人印象记》中所写的那样,他是能“摆脱自身的出身阶段——地主阶级的营垒而密接着时代的潮流”的。爸爸在怀念东北的许多诗中,都漾溢着对母亲的深情。那指的是苦难的东北人民的母亲,他心目中的母亲。而他和自己的生身之母,在思想感情上却很不一致。每提到我的祖母,他总是很愤慨。这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爸爸一九二六年离开日本归国之前曾在《鸡鸣声》一诗中写道:
“鸡鸣声
唤不起
真的
哀悲
我不知
哪里是家
哪里是国
哪里是爱人
应向哪里归”
严于律己的爸爸,在剖析自己时,往往有些偏颇,他曾认为自己写这首诗时,思想是“狂乱”的。而我却认为,当时他可能有些“狂”,但不完全“乱”,因为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他那时已不以那个封建地主家庭为家了。他是真正把自己看作“东北大野的儿子”,热爱着家乡的山川和雪原的。
爸爸对东北大野的眷恋之情,我曾深有感受。记得一九四一到一九四二年,爸爸在中山大学教书的时候,他常带着我一大早到村旁的小河边散步。粤北大庾岭上的春晨是美丽的。太阳出来之前,浓雾罩住了河面,遮住了群山。浓雾一散,金灿灿的阳光照得河水波光粼粼,照得山坡上的杜鹃花火一般地红。面对着南国的春天,爸爸常会和我说:“松花江,该开江了……”,讲着江面上冰块如何发出吓人的巨响。有时在夏秋的骄阳下,爸爸也会突然向我说“在老家,该是高粱晒红米的时候了”……在爸爸那种深情的感染下,我总觉得,老家的山野是非常非常美,非常非常可爱的。
我觉得,爸爸之所以成为诗人,正是从这种对乡土的质朴的爱开始的。当爸爸在武藏野的道路上吟咏着“奔遥遥的天边,奔渺渺的一线”时,他不是还想着故园的“水沟”、“桥头”和“老牛”吗?
正是由于“故乡在他的心头”,所以他才要青年“须看异国的荣华”,“也得发现故国的荒丘”,并且期望着人们能够认识神州禹域的“灿烂的黄金的荣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