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徐志摩对于人生之这个积极的态度,是须要从他的生活环境去说明的。诗人的家庭,是相当地资本主义化了的地主家庭,在《猛虎集》的序文中,诗人徐志摩说:“在廿四岁以前我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我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想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想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想使儿子进金融界之那种企图,是证明着诗人的父亲是相当地都市市民化了。想作中国的哈弥尔敦之那种野心,是足以反映出来诗人的青年时代是有着狂飙般的政治的要求。这种向上的市民的要求,使诗人徐志摩成为“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列宁忌日——谈革命》),使他接受了西洋的入世的思想。在《天目山中笔记》里,他说:“我们承认西洋人生观洗礼的,容易把做人看得太积极,入世的要求太猛烈,太不肯退让,把住这个热虎虎的一个身子一个人放进生活的轧床去,不叫他留存半点汁水回去。”他的那两个有力量的外国字everlastingyea,自然是他那种个人主义的表现。然而,诗人虽然到了美洲的大陆,可是他从美国所受的影响,并不见得怎么显著。诗人是从士大夫的环境转变到市民的环境的。从他的作品看,诗人身上,是充满着二重的性格。我们也许可以说,如法国的服尔德似地,他是一个贵族的市民。因之,大都市的工业社会的文明与他无有多大的缘分。惠特曼一类的诗人没有给与过他多大的影响。而法国的孔德一流的实证
主义的哲学,也像是没有给过他若干的熏陶。他“摆脱了哥伦比亚大博士衔的引诱,买船票过大西洋,想跟20世纪的福禄泰尔(福尔德)认真念一点书去”(《我所知道的康桥》),这也足证明他对于不夜城纽约的都市生活表示着不调和了。他以为“实利主义的重量完全压倒人的灵性的表现”(《论自杀》)。如印度的泰戈尔老人似地,他否定20世纪的文明,要回到自然。他感到“文明只是堕落”,他诅骂“文明人”(《海滩上种花》)。同美国的风尚不相合,到了康桥,徐志摩接受了吸烟的文化。康桥使诗人作了一个重新的开始。在《吸烟与文化》里边,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是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机会了。我不敢说康桥给了我多少学问或是教会了我什么。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人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的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在康桥的那种贵族的世界中,他忙着散步,划船,骑自转车,抽烟,闲谈,吃五点钟茶牛油烤饼,看闲书。在那个心欲的国土里,他建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