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种观点并非没有异议。学者的“作品”和“人品”的关系如何,对此人们一直有各种说法。相对来说,像哲学这样一种比较依赖于作者的直觉和信念的学科,“作品”对“人品”的依赖性会强一些。但即使在哲学中,也可能出现“伟大作品”和“渺小人品”的并存,尤其如果我们对“人品”作道德主义理解的话。同样,我们确实可以找到一些例子,表明管理混乱的管理学院也可以是很好的,一盘散沙的社会学系也可以是不错的。如果我们把管理学院的行政管理、社会学系的人际交往看做是“工作方式”的内容的话,我们不妨说,学者的学术贡献在于他们的工作成果,而不在于他们的工作方式。
但设想一下,假如我们所说的“工作方式”不仅仅指机构的行政管理和同事的人际交往,而也包括学者们怎么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和讨论问题,怎么撰写论文、发表论文和评价论文,我们就会发现,“工作方式”与“工作成果”之间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学者能作的“学术贡献”也不仅仅局限于学术成果。一个管理学院,哪怕管理再混乱,只要不忙于做应景文章,不鼓励低水平重复、不姑息抄袭剽窃,不贩卖文凭学位,就坏不到哪里去。
知识生产过程包括各个环节,它们各自的意义离不开它们之间的关系。同样一个观点,是否经过合理的研究和论证过程而得到,不仅决定了这个成果能否得到人们的信任、从而在知识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决定了它能否凝结和体现知识进步的必要条件,因而能否通过对它的保存和传递来保存和传递这些条件。中国明代中叶以前的科学技术成果领先世界,但达到这些成果的过程和条件并没有相应地领先世界,因而终于难以为继,落在了人家后面。知识生产的过程与成果的关系,是严复所谓“西学有西学之体用”的重要内容。
学者的工作方式或知识的生产过程之所以重要,还因为知识生产不仅是一种社会活动,而且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活动,一种在现代社会、知识社会中越来越重要的社会活动。知识生产过程包括各个方面,包括学者个人的研究、学者与同行的关系,以及学术界对学术成果的评价。学者个人的研究过程是否有合理性和创造性,体现了学者个人的素质和状态,而学者个人不仅是社会的成员,而且是社会的重要成员。同样道理,学者与其同行的学术关系,不仅是整个社会的成员之间合作关系的一部分,而且是这种合作关系的重要部分;学术界对学术评价的评价水平不仅是整个社会的正义水平的一个侧面,而且是这种水平的一个重要侧面。当学者们也对马虎、粗糙,甚至倾轧、蒙骗熟视无睹、同流合污的时候,我们还有多少希望来改进社会呢?
因此,就人文社会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而言,我们在强调它们与自然科学的几个“同等重要”的时候,可能还应该加上一句:它们的知识生产过程、程序和方式,也“同等重要”。考虑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本身就是它们所研究的对象的组成部分,考虑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大多使用公众较能理解的自然语言,也考虑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常常也是面对公众的公共知识分子,我们不妨说,与自然科学的知识生产过程相比,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生产过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更加密切,因而也更加重要。
像经济建设一样,文化建设、学术事业也有一个成本问题,也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在很多情况下,成本收益比较纯粹是量上的:对投入的货币数量和收益的货币数量进行比较。但在有的情况下,仅仅量的比较并不合理。GDP增长不仅要与投资金额这个经济因素放在一起评价,还应该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的变化等非经济因素放在一起评价。同样,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成果,也要与相应的成本联系起来考虑:不仅要比较科研成果之数量和质量与科研投入之多少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考察,在催生出一批批学术成果的同时,有没有对知识生产的正常过程产生危害。亏损企业可以说是经济上的一种自相矛盾(赢利是企业这种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它虽然缺乏经济合理性,却还可能有社会合理性(比如生产非营利的公共产品、解决就业问题等)。伪劣论著可以说是一种学术上自相矛盾(学术之名与反学术之实的结合),它往往不仅因为劳民伤财而没有经济合理性,而且因为贻害社会而没有社会合理性:不经过合理研究过程而产生的学术成果会误导人心,不合理的研究过程本身更会成为社会的恶劣榜样,会使公众失去对学术界的信任,会让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在学术界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