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要说自己是维特根斯坦第二的几率实在太小、因而贸然以维氏第二自居可能带来的风险实在太大,就算是碰巧自己果真是哪位奇才的转世灵童,多多了解别人已经做过的工作,也不一定是太大的吃亏。真正第一流的心灵,别人的书虽不是非读不可,但多读几本未必就那么可怕,未必会因此受到玷污。
2.什么是“学术创新”。
最近几年,“创新”“创新成果”“原始性创新成果”等说法在各种地方频频使用。初看之下,这几个概念似乎有些问题。一个概念要有意义,它的对立面也应该有意义。“创新”的对立面是“守成”,“创新成果”的对立面是“不创新的成果”,“原始性创新成果”的对立面是“非原始性的创新成果”。但是,“不创新”的还是“成果”吗?“非原始性”的还算“创新”吗?
形式逻辑讲究非此即彼;逻辑的尺子看上去很公道,但有时也让人觉得有些霸道。其实,在学术研究中,“不创新的”有时候也可以是“成果”;“非原始性的”有时候也不妨是“创新”。如果一定觉得非“创新”就不给开工资、至少是不给发奖金的话,我们不妨这么说:学术创新是可以有不同层次的。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看到的真正的学术创新之所以如此匮乏,可能就是因为我们往往忽视了创新是可以、而且应该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
这里我想起冯友兰先生的一段话。冯友兰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末曾经撰文主张,大学哲学系要培养三种人:哲学家、哲学教授和哲学工作者。“哲学家”的特点是自己有一个思想体系,遇见什么问题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解决办法。“哲学教授”的特点是自己没有什么理论体系,自己没有什么解决办法,但是能够把哲学家的思想融会贯通,用自己的话把它准确地讲出来。“哲学工作者”的特点是专门研究哲学家的著作,对于这些著作做一些文字上的解释,或者翻译,相当于中国从前所谓章句训诂之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专业有没有类似的学术分工或学术分层,我没有绝对的把握,但我猜想多半也是有的。
在我看来,这三类人的工作都可以而且应当是创新的。“哲学家”的工作必须是创新的,这不言自明。达到“哲学家”层次的创新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这也毫无疑问。但我个人以为,“哲学工作者”和“哲学教授”的工作也大有创新的余地。哲学和文学、历史等其他人文学科一样,都属于所谓诠释性的学科。研读过去的文本,把过去文本的文字搞清楚、意思搞明白、联系搞透彻,是有许多新工作可做的。根据我的切身体会,冯友兰先生所讲的“能够把哲学家的思想融会贯通”并“用自己的话把它准确地讲出来”,是一个不低的要求。像柏拉图、康德、马克思、维特根斯坦这样的哲学家的思想到底是什么,怎样的讲法是真正“融会贯通”,什么样的语言才真正是“自己的话”,等等。对这些问题,一方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样的简单重复;另一方面,哪些阐述和讲法站得住脚、哪些则站不住脚,学术界也终究是有公论的,因此并不是像“一个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这样的“捣糨糊”之论。冯友兰先生讲的“哲学工作者”的工作,以今译古、以中译外的工作,也是如此。有这方面经历的人都知道,这种“教外国哲学家讲中国话”的工作是大有讲究的:你不仅可以比别人做得更多,而且可以比别人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