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理(治)乱兴衰,不相因者也”,是指一些王朝在“得国”与“丧邦”方面的具体原因,各自殊异,不可能有“相因”之处。这当然是对的。但这仅仅是指一些具体的人和事说的;如果把这些具体的原因提升到理性上去认识,还是可以发现其中仍有“相因”之处可以“参稽互察”,而这在历史认识上则有普遍的意义,因而也更有价值。这一点,马端临没有指出来,是他在理论认识上的缺陷。他说的“典章经制,实相因者也”,是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认识,强调“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是对这一认识作了很好的理论概括。这一理论概括,从历代制度的演变和人们关于制度史的研究上,阐明了“彰往而察来”的认识价值。
三是认为史事中包含着“道”,即人们可以从史事中总结出某些规律性认识,用以指导治国、事君、谋身、用兵行师、创法立制等等。关于这一点,元代史家胡三省的论述是较早的、具有理论性的论述。他认为:
世之论者率曰:“经以载道,史以记事,史与经不可同日语也。”夫道无不在,散于事为之间。因事之得失成败,可以知道之万世亡弊,史可少欤?[102]
这一段话表达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胡三省批评了“经以载道,史以记事”、重经轻史的传统观念。第二层意思是,认为道无处不在,但是道又不是脱离了具体事物而存在的,它“散于事为之间”,即存在于具体的事物之中;也就是说,不能脱离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而空谈所谓的道。第三层意思是,从凡事都有得失成败来看,可见道始终都是在起作用的。古人对于“道”有种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胡三省说的“道”,是属于从史事中概括出来的理性认识,可以理解为道理、法则,或近乎规律的含义。概言之,他认为道理、法则存在于史事之中,要认识道理、法则,就不能离开对史事的认识;因此,史学是不可轻视的,更是不可缺少的。胡三省的这个认识,比之于马端临从制度文明发展的传承性来说明历史进程中的“相因”之义,进而说明认识历史的“变通张弛之故”的重要,是更高层次的概括,具有理论抽象的性质。所谓“道之万世亡弊”,也可以理解为道对于指导未来具有更普遍的意义。
总括以上三个方面来看,“彰往而察来”具有丰富的内涵,其思想核心是:人们通过史学而认识历史,从而有助于更好地把握现实、观察未来。这个思想又正是从根本上揭示了史学的社会功能。关于史学的社会功能,是本书在以下各章要详细地予以论述的主要内容。
[1] 刘勰:《文心雕龙》第十六《史传》,周振甫注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69页。
[2]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修晋书诏》,北京:商务印务书馆,1959年,第467页。相传古代史官,左史记动,右史记言(《礼记·玉藻》),一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汉书·艺文志》)。此诏书本《礼记》说。
[3] 刘知幾:《史通》卷十一《史官建置》,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80~281页。
[4] 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后序,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92页。
[5] 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简择史官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
[6] 王溥:《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史官》,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299页。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二《刘子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173页。
[7] 袁枚:《随园诗话》卷三,顾学颉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87页。
[8] 曾巩:《曾巩集》卷十一《南齐书目录序》,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87~18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