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学批评来看,柳宗元的《封建论》有更浓厚的理论色彩。柳宗元从分封制的产生和沿袭去推究它产生的原因,从而涉及人类初始的一些问题。从今天的认识来看,这是涉及国家起源和历史进程的物质动因了。柳宗元的《封建论》是为唐宪宗等对藩镇用兵提供历史方面的说明,它在历史理论和史学批评上的贡献,是提出了“势”这一历史哲学范畴作为“圣人之意”的对立面,并用以说明历史变化的动因。柳宗元指出:“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他从“生人”之初为着“自奉自卫”这个发展趋势,阐明“封建”产生是一个自然过程,“非圣人意也,势也”。他还以丰富的历史事实证明,郡县制的实行,不仅有其必然性,也有其优越性。他以周、秦、汉、唐为例,认为周之亡“失在于制,不在于政”;秦之亡“失在于政,不在于制”;汉代“有叛国[46]而无叛郡”,所以“秦制之得,亦以明矣”;唐代“有叛将[47]而无叛州”,足见“郡县之设,固不可革也”。柳宗元依据历史事实反复论证:殷周时代的“封建”,并不是“圣人”事先制定的政治蓝图,而是当时的形势使然。他坚定地认为:“吾固曰:‘非圣人意也,势也。’”[48]因此,怎么能够把郡县制的实行看作是违背了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圣人之意”而加以反对呢!
自司马迁以下,不少史家都讲到过“势”,但真正赋予“势”以历史理论之明确含义的,是柳宗元的《封建论》。它在历史评论和史学批评上的价值,可以用宋人苏轼的话作为概括:“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曹冏)、陆机、刘颂,及唐太宗时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有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49]柳宗元认为历史变化是社会发展趋势决定的,这就赋予了“与时消息”以丰富的社会内容,并把它向前推进了。
柳宗元用“势”来说明历史变化的动因,对后人产生了深刻的理论上的启示。宋人曾巩、范祖禹、苏轼和明清之际王夫之都各有阐发。曾巩撰《说势》一文,其历史见解是折中于“用秦法”与“用周制”之间。文中所说“力小而易使,势便而易治”的“势”,是指的一种综合的力以及这种力与力之间的对比,同柳宗元说的“势”的含义不尽相同。此文批评“病封建者”与“病郡县者”两者“皆不得其理也”。[50]章学诚说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由此可见一斑。范祖禹引用《礼记·礼器》说的“礼,时为大,顺次之”的话,进而阐发道:“三代封国,后世郡县,时也”,“古之法不可用于今,犹今之法不可用于古也。”[51]范祖禹说的“时”,义颇近于柳宗元说的“势”。而苏轼对于“圣人”和“时”之辩证关系的阐发,则深得柳宗元论“势”的要旨。苏轼认为:“圣人不能为时,亦不失时。时非圣人所能为也,能不失时而已。”他说,“圣人”之“能”不在于“为时”而在于“不失时”。这是很机智地说明了“圣人”与“时”的关系。在他看来,“时”是客观的,能够认识并利用它的人,也就可以称为“圣人”了。基于这种认识,苏轼认为秦置郡县,“理固当然,如冬裘夏葛,时之所宜,非人之私智独见也,所谓不失时者”[52]。这些论述,用来注释柳宗元说的“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是很精彩 的。苏轼自称“附益”柳说,自非虚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