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汉纪》,有法式焉,有监戒焉;有废乱焉,有持平焉;有兵略焉,有政化焉;有休祥焉,有灾异焉;有华夏之事焉,有四夷之事焉;有常道焉,有权变焉;有策谋焉,有诡说焉;有术艺焉,有文章焉。斯皆明主、贤臣命世之业,群后之盛勋,髦俊之遗事。是故质之事实而不诬,通之万方而不泥。可以兴,可以治,可以动,可以静,可以言,可以行,惩恶而劝善,奖成而惧败。兹亦有国者之常训,典籍之渊林。虽云撰之者陋浅,而本末存焉尔,故君子可观之矣。[38]
这一段话,是从理论上对《汉纪》的内容及其社会功用做了概括。其中,除休祥、灾异两项不免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和关于自然史的记载外,其余都是关于人事的概括,而以政治上的举措、面貌为主。作者对许多问题的认识,都带有朴素的辩证观点,如法式与鉴戒,废乱与持平,兵略与政化,常道与权变,策谋与诡说等。作者通过对于许多相同与相异的政治行为、政治现象的概括,确信它们具有“通之万方而不泥”的功用,因而可以作为“常训”来看待。尽管作者没有明确说到“道”,但从“不泥”和“常训”来看,作者的认识已是超出了对于个别事物的判断而包含着揭示规律的意向。荀悦说的“本末存之”,“君子可观之”,正是提醒读史者要注意到这些问题。唐太宗作为《汉纪》的读者,认为这部书可谓“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39],并把它推荐给他的大臣。他说的“极为治之体”,是从治国着眼的,有很重的分量。荀悦自谓《汉纪》“可以兴,可以治,可以动,可以静,可以言,可以行”,从唐太宗的这个评价中,足证其言不谬。
胡三省、王夫之是研究和阐释《资治通鉴》的名家,他们从正反两方面提出的认识,都有启发性。王夫之把从中观察国是、民情放到重要位置上来认识,这是抓住了看待得失成败、治乱盛衰的根本。从历史上看,任何正确的国策确定,虽然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但民情的动向实为最重要的因素。这样来看待历史,历史就不只是少数人的活动;这样来看待历代王朝的政治措施,这些措施也就不只是一些政治家的谋划,而包含着民情的推动作用。用这种观点来认识历史和现实,这在王夫之的时代虽非出于首创,但仍然具有进步的意义。推广来说,国是、民情实为“大治乱得失”之所系。关于读史,荀悦、胡三省、王夫之所说各项,都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而王夫之所说国是、民情两项,则具有根本的意义。
章学诚在讲到“《六经》皆史”时指出:“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40]意谓古人之说“理”,也没有离开“事”即“先王之政典”。这跟胡三省不赞成“经以载道,史以记事”的论点可谓殊途同归,且有互补之功。“理”寓于事或“道”寓于事,章学诚是指《六经》说的,胡三省是指史书说的。他们的看法,都反映了中国古代史学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使中国史书储存了翔实的史实,使中国历史得以有丰富的和连贯的记载。然而这个特点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史家不重视对于“理”和“道”的研究。如上文所说,从司马迁提出“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到龚自珍倡言“欲知大道,必先为史”,这种对“理”和“道”的重视和探究,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一般来说,这种探究的表现形式,大多是同对于史事的描述结合在一起。这就是荀悦说的:“质之事实而不诬,通之万方而不泥”和胡三省说的“因事之得失成败,可以知道之万世亡弊”。前者是从空间上说的,后者是从时间上说的。这表明,中国古代史家中,有不少人在不同的程度上都认识到,在纷繁的历史现象中是可以总结出若干具有共性的道理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带有规律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