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学积累和发展来看,史家的职责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第二是“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这两个方面,“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316]。前一个方面的工作,不少是出于历代史官之手,故官修史书占有重要的位置。而在后一个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史家,有许多是不曾担任过史官职务的。史官当中固不乏优秀的史家,而优秀的史家则并非都是史官。因此,要全面认识中国古代的修史传统,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历代都有很多并非身为史官的史家所做出的杰出贡献。他们的业绩,有不少是史官所不及的。这样的史家,自先秦的孔子迄于有清,代有其人[317]。他们的撰述,有许多都是中国古代史学上的第一流著作。还有一些史家,其撰述亦非在史官任上所得。至于数量繁多的杂史、杂传、野史、笔记、家史、谱牒,以及民族史、地方史、域外记述等,它们的作者,绝大部分亦非身为史官。这些史家,是庞大的中国史家群体的极其重要的部分。
史家的私人历史撰述不仅数量多,成就也大,在中国史学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如《汉纪》《后汉纪》《三国志注》《后汉书》《通典》《唐会要》《通志》《资治通鉴新注》《文献通考》《续文献统考》《弇山堂别集》《藏书》《续藏书》《明儒学案》《宋元学案》《读通鉴论》《日知录》《文史通义》《考信录》等都是名作,这不过是一部分代表性著作而已,其实际情形当远远超过这些。
这些史家成就的取得,有种种原因。
出于皇命,这是一个重要原因。例如,荀悦撰《汉纪》,即因汉献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汉纪》三十篇”[318]。《汉纪》一书,开编年体皇朝史的先声。又如裴松之注《三国志》,即是南朝宋文帝所命,于是“松之鸠集传记,广增异闻。既成奏之,上览之曰:‘裴世期为不朽矣。’”[319]
补史官之失,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史官之职,常有任非其人、“罕因才授”的弊端,这就出现了“尸素之俦,旴衡延阁之上,立言之士,挥翰蓬茨之下”的现象[320]。这“蓬茨之下”的“立言之士”,即非史官身份的史家。唐人李肇撰《国史补》,即出于“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李德裕撰《次柳氏旧闻》,意在“以补史官之阙”;林恩撰《补国史》,也是以“补”国史为目的。明清之际谈迁所撰《国榷》,是这方面的杰作。这种情况,在中国史学上是非常普遍的。
史家出于发展史学的自觉意识,这是又一个重要原因。例如,郑樵、马端临都推崇史家的“会通”之旨,前者继承了《史记》之纪传体通史的传统,写出了《通志》一书,其《通志·略》是对前人成果的重大发展;后者继承《通典》之典制体通史的传统,写出了《文献通考》一书,它在分门立目上也发展了前人的成果。又如章学诚继承了《史通》之史学批评的传统,写出了《文史通义》一书,在史学理论、方法论方面有许多创造性的发展。
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史家的社会责任感和经世致用的撰述旨趣所驱动。从孔子作《春秋》、杜佑著《通典》、顾炎武纂《天下郡国利病书》和王夫之撰《读通鉴论》,这是贯穿于先秦至明清的一个优良传统。
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可以看出史家与政治及社会的相互关系,以及史学自身发展的要求和规律,它是史学发展和撰述积累的基本原因。从广义上说,中国古代史家,既包括那些没有史官身份的史家,也包括那些具有史官身份的人(尤其是那些做出了成就的史官)。他们对中国史学的发展都有辉煌的贡献,是中国连绵不断的修史传统的开创者、继承者和发扬光大者。中国史学上的私人历史撰述同官修史书相比较,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