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历史学”的对象。李大钊写道:“史学有一定的对象。对象为何?即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即是社会的变革,即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类生活及为其产物的文化。换一句话说,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376]李大钊对历史学所做的这一定义,对人们认识历史学的性质与作用,有深刻的启示。第二,历史学应着力于建立历史理论。李大钊认为:在整理、记述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即历史理论,才能使“今日的历史学”成为历史科学。这表明他在历史学的发展上是一个高瞻远瞩的人。第三,历史科学是可以建立起来的。针对当时的一种见解,即认为“历史是多元的,历史学含有多元的哲学”,因此“史学缺乏属于一般科学的性质”云云,李大钊阐述道:“各种科学,随着他的对象的不同,不能不多少具有其特色;而况人事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全然同视,人事科学的史学与自然科学自异其趣。然以是之故,遽谓史学缺乏属于一般科学的性质,不能概括推论,就一般史实为理论的研究,吾人亦期期以为不可。人事现象的复杂,于研究上特感困难,亦诚为事实;然不能因为研究困难,遽谓人事科学全不能成立,全不能存在。将史实汇类在一起,而一一抽出其普通的形式,论定其一般的性质,表明普遍的理法,又安见其不能?”[377]各种科学“自异其趣",都有自身的特点,史学亦然,历史科学是可以建立起来的。这就是作者的结论。
——指出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包含“记述历史”和“历史理论”两个含义丰富的方面,认为这是“广义的历史学”。
李大钊把“狭义的历史学”称之为“历史理论”,即指个人的、氏族的、社团的、国民的、民族的、人类的“经历论”[378]。“狭义的历史学”加上记述历史,便构成“广义的历史学”。这使我们不禁想起中国古代史学中的“叙事”与“议论”,尽管二者不可同日而语,但毕竟存在着史学发展上的内在联系。
李大钊这样分析“记述历史”和“历史理论”的关系,他写道: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其考察方法虽不相同;而其所研究的对象,原非异物。故历史理论适应记述史的个人史,氏族史,社团史,国民史,民族史,人类史,亦分为个人经历论,氏族经历论,社团经历论,国民经历论,民族经历论,人类经历论等。为研究的便利起见,故划分范围以为研究。那与其所研究的范围了无关系的事项,则屏之而不使其混入;但有时为使其所研究的范围内的事理愈益明了,不能不涉及其范围以外的事项,则亦不能取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态度。例如英雄豪杰的事功,虽当属之个人史;而以其事与国民经历上很有影响,这亦算是关于国民生活经历的事实,而于国民史上亦当有所论列,故在国民史上亦有时涉及个人氏族或民族的事实。反之社会的情形,如经济状况,政治状况,及氏族的血统等,虽非个人史的范围以内的事;而为明究那个人的生活的经历,及思想的由来,有时不能不考察当时他所生存的社会的背景,及其家系的源流。
记述历史与历史理论,有相辅相助的密切关系,其一的发达进步,于其他的发达进步上有莫大的裨益,莫大的影响。历史理论的系统如能成立,则就个个情形均能据一定的理法以为解释与说明,必能供给记述历史以不可缺的知识,使记述历史愈能成为科学的记述;反之,记述历史的研究果能愈益精确,必能供给历史理论以确实的基础,可以依据的材料,历史理论亦必因之而能愈有进步。二者共进,同臻于健全发达的地步,史学系统才能说是完成。[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