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韬的这些撰述中,《法国志略》是最重要的。此书初撰于同治十年(1871年),是他漫游欧洲回到香港时所作,凡14卷。光绪十六年重订刊刻时增补为24卷。据光绪庚寅仲春淞隐庐刊本《重订法国志略》卷首《法国志略·原叙》(下称《原叙》)所说,初撰14卷的内容和编次是:法兰西总志3卷;法京马黎斯志1卷;法兰西郡邑志2卷;广述8卷,含法英婚盟和战纪2卷、拿破仑第三用兵记2卷、普法战纪3卷、琐载1卷。其书原有凡例10条,第4条中有“今上自美罗万氏,下至首领麦马韩,上下一千五六百年,历代治乱兴废之迹,尽括之于十数卷中,挂漏之讥,知所不免,见者幸无讥焉。”这是指初撰14卷本说的。《凡例》第10条又说:“此书甫经属稿,即授手民,未经删削,故字里行间,时多疵颣,知不免为识者所诃。客俟异日译事稍暇,尚当重为更定,俾法国自古迄今之事,采摭靡遗,而成一代信史,庶几大快于厥心。”[163]由此看来,作者于初撰成稿时,便有“重为更定”的打算。《重订法国志略》不仅在内容上增补了约三分之二,在体例和编次上也有不少变化。卷1至卷10,是纪事本末体和编年体相结合的事目编年,首叙“开国纪原”,从“纪元前二千年,始移于高庐”讲起,依次叙述法国历史变化、王朝更迭与复辟、普法之战,直至19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议会的各种活动和政策,纲举目张,详近略远。卷11至卷14,是纪事本末体,依次叙述了“法英婚盟和战纪”(上下)、“法英助土攻俄记”、“法奥战和始末”等。卷15是“摭遗”,记难为专篇的一些军政大事。卷16至卷17是“广志”上下篇,略如纪传体中的志,志目有名号、统系、职官、国用(附国债)、税务、国债、银肆(附国债)、商务、国会、民数、礼俗、学校、学术、教会、兵籍、车路、邮政、刑律、水利等。卷18是“广述”,所记略同于“摭遗”而兼及社会风俗。卷19至卷24,略同于地理志,依次记述了“法兰西疆域总志”(上下)、“法京巴黎斯志”、“法兰西郡邑志”(上下)、“法国藩属附志”。以初撰和重订《法国志略》两两比较,前者详于地理,约占14卷的三分之一,后者详于史事和制度,地理部分只占24卷的六分之一左右,在内容上和体例上都比前者丰富、完备,其记事尤详于19世纪70年代,有的还涉及法国议会和政府关于80年代的预算。又因作者另外著有《普法战纪》一书,故《重订法国志略》中简记了这方面的记载,卷目亦不再予以反映。此外,从初撰到重订,近20年,可见作者在这期间对法国历史和现状的关注,表明了作者撰述思想和旨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