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传、谱牒和各种名目的别传的大量涌现,都是这个时期社会历史的特点在史学上的突出反映,都是门阀的政治要求和意识形态在史学上的表现形式。刘知幾《史通·杂述》篇说:“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也。”这里,刘知幾道出了家传的性质,它主要出自“高门华胄”,它的作用是“思显父母”“贻厥后来”。这里举出的扬、殷、孙、陆四例,是把家传同谱牒合而论之的。《隋书·经籍志》以家史人杂传类(因家史多以“家传”为名),而以“谱系”自为一类。今从《隋志》,分而论之。
《隋书·经籍志二》杂传类自《李氏家传》以下,至《何氏家传》止,共著录家传29种,多为两晋南北朝人所撰。南朝梁人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引用家传8种,其中《荀氏家传》《袁氏家传》《李氏家传》《谢车骑家传》《顾恺之家传》5种在《隋志》中未见著录[91]。这34种家传,基本上都已不存,其中少数几种在《世说新语注》也只存片言只语。但是,《宋书》和《魏书》的列传,往往以子孙附于父祖而传,一传多至三四十以至五六十人,从中不难窥见这种家传的形式。《隋志》在家传中还著录了明岌《明氏家训》一种,说明“家传”“家训”有内在的联系。《明氏家训》所记内容,已不可详论。从今存北齐颜之推所撰《颜氏家训》来看,“家传”重在讲家族历史,“家训”重在讲家门风教,二者当有所侧重。
家传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家谱,它是谱牒的基本构成因素。但谱牒之书往往并不限于一门一姓,有一方之谱,也有全国性或一个皇朝统治范围内的总谱。这是谱牒同家传的一个区别。它们的另一个区别,是家传都撰自私门,而有影响的一方之谱和全国总谱多出于官修。《隋书·经籍志二》谱系类著录的谱牒之书,有帝谱、百家谱、州谱、家谱共34种,是属于这个时期所具有的特定意义的谱牒之书,其实际上的数量自然比这要大得多。仅《世说新语注》引用谱书46种,就有43种不见于《隋志》著录,可见佚亡的或失于著录的数量之大,从而可以推见魏晋南北朝谱牒撰述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