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语义学美学方向前进的分析美学是当代西方最流行的派别之一。分析美学是“那些遵循这一路线(按:指语义哲学)的哲学家,考虑采用语义学的研究成果去处理美学问题”时产生的。[18]它是一个自身包容着多种不同倾向、观点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大流派。其前驱是英国哲学家摩尔,奠基者是后期的维特根斯坦。摩尔是新实在论哲学与分析哲学的元老,怀特说,在他与罗素的早期著作中可以找到“20世纪反黑格尔主义的最强有力的表现”,他们的思想“支配了20世纪大部分的英美哲学”。[19]早在1903年的《伦理学原理》中,摩尔就创立了一种对概念进行逻辑分析的研究方法。如他在分析“善”时说,这是一种非自然的客体和性质,一种不能在时间内实存的“内在价值”,“它本身是单纯的、不可分析的、不能下定义的”,因而不能通过经验给予证明或描述,而只能通过直觉来认识。如硬要像对自然事物或性质那样去下定义就是犯了“自然主义的谬误”。他对于“美”亦持类似看法,认为美也是一种内在价值,审美价值本身就是善的,是由对美的客体、相应的感情及对客体实在性的真实信念等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所以“美”亦难以定义。摩尔的“自然主义谬误”说和语词分析方法为后来的分析美学开辟了方向。早期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把事物分为能用语句说、能用命题描绘的与不能说、不能用命题描绘的两类,后者是没有意义的。他认为传统哲学的大部分抽象命题均属后一种,其中已包括“善”、“美”等,哲学的任务就在于通过“语言批判”清理意义的命题。其中也潜伏着“美”不能定义、美学命题没有意义的倾向。艾耶尔发展了这种逻辑分析方法。他认为,传统伦理学的概念只是“妄概念”,“是不能分析的”;一般的“伦理判断只是情感的表达”,没有真假的“客观效准”,而“描述用不同的伦理的词来表达的不同情感和反应是心理学的任务”。这一观点也适用于美学。例如“美的”这种美学的词,“不是用来构成事实命题,而只是表达某些情感和唤起某种反应”,因此“把客观效准归之于美学判断是没有意义的,并且不可能讨论到美学中的价值问题,而只能讨论到事实问题”,所以美学只能研究“什么是美的情感的原因,为什么不同的社会产生和称赞它们所产生称赞的那些艺术作品,为什么在一定的社会中趣味有所不同”等心理学、社会学问题。[20]这实际上是对传统美学研究的对象与课题的一个大否定(如美与艺术的本质问题)。以上可以视为分析美学早期的“情感主义”阶段。[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