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艺术或艺术的表现无非是指诗、散文、小说等的文字组合,歌剧、交响乐等的声音组合,或绘画、雕刻、建筑等的线与色的组合。然而这些东西在克罗齐看来是由物理媒介和技巧构成的,是心外之物,而不是直觉,因而也不是艺术。艺术只是心灵的想象活动。克罗齐说:“审美的事实在对诸印象作表现的加工之中就已完成了。我们在心中做成了文章,明确地构思了一个形状或雕像,或是找到一个乐曲的时候,表现品就已产生而且完成了,此外并不需要什么。如果在此之后,我们要开口——起意志要开口说话,或提起嗓子歌唱,这就是用口头上的文字和听得到的音调,把我们已经向自己说过或唱过的东西,表达出来;如果我们伸手——起意志要伸手去弹琴上的键或运用笔和刀,用可久留或暂留的痕迹记录那种材料,把我们已经具体而微地迅速地发出来的一些动作,再大规模地发作一次;这都是后来附加的工作,另一种事实”,这“是一种实践的事实,意志的事实”,而不是“心灵的事实”。按照克罗齐的上述观点,一般人心中的艺术只是实践活动的产物,这些经过实践活动传达出来的东西已经与心灵的直觉活动有别,因此他进一步指出:“艺术作品(审美的作品)都是‘内在的’,所谓‘外现的’就不是艺术作品。”[8]
那么通常所说的由文字、声音、颜色、线条组合而成的艺术品在克罗齐看来不是艺术品而是什么呢?他认为它们只是“备忘的工具”或“帮助艺术再造的工具”。心灵的活动如果不用备忘的工具把它保存起来,就会被遗忘掉,因此这些备忘的工具是审美“再造或回想所用的物理的刺激物”,能够“使人所创造的直觉品可以留存”,从而避免一切“审美的宝藏”消逝。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备忘的工具是必要和重要的。然而归根到底,它们不是艺术,“因为美不是物理的事实,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力量”。[9]
在克罗齐那里,艺术不是物理事实还包含着这样一层意思:所谓自然美同物理的美一样,是根本不存在的。克罗齐指出,人类有一种急于从外部自然寻找事物美的原因的习惯,其实自然美是人的心灵活动所赋予的,只有当人用艺术家的眼光去观照自然时,自然才显得美;然后只有依靠想象的帮助,自然才会显得美。由于想象的帮助,自然界事物就可以随心情不同而对人呈现各种姿态:愁惨的或欢欣的,雄伟的或可笑的;最后,所谓自然美,其实都经过了艺术家的加工润色。由此克罗齐认为,自然美显然是由人的心灵活动所赋予的。同艺术的备忘工具一样,“自然的美只是审美的再造所用的一种刺激物”[10],“和艺术相比,自然是愚蠢的;人不叫自然开口,自然就是‘哑巴’”。[11]
克罗齐从艺术即直觉的观点出发,否定艺术是物理事实,否定自然美的存在,是有其潜在意图的,这就是反对传统美学的模仿自然说,提倡表现说。如果艺术是心灵的创造活动,那么艺术就不应该模仿自然。克罗齐的这一观点对美学上的自然主义和机械的模仿和反映现实的艺术无疑是一种纠正,然而他否定艺术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却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