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克罗齐认为,直觉就是心灵赋予杂乱无章的、无形式的质料、物质、印象以形式,是心灵主动的赋形活动。克罗齐指出,在直觉界线以下的是感受或无形式的物质,它们没有任何规定性、特性和形态,因而不具有真实的存在,不过是精神的一种假设而已,“这物质就其为单纯的物质而言,心灵永远不能认识”,也就永远不存在,“心灵要认识它,只有赋予它以形式,把它纳入形式才行。单纯的物质对心灵为不存在,不过心灵必须假定有这么一种东西,作为直觉以下的一个界线”。这就是说,直觉以下的无形式的东西,从根本上说是不存在的,只有心灵赋予它以形式(直觉),它才存在,而这时它只是心灵的活动的产物,因此,唯有精神才存在。一方面,“没有物质就不能有人的知识或活动:但是仅有物质也就只产生兽性……心灵的统辖才是人性”。[5]在这里统辖就是直觉活动,即将杂多的感觉或印象综合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心灵的统辖活动。
第三,克罗齐认为,直觉就是表现。他说:“每一个直觉或表象同时也是表现。没有在表现中对象化了的东西就不是直觉或表象,就还只是感受和自然的事。心灵只有借造作、赋形、表现才能直觉。”[6]这就是说,任何一个直觉只有在它以表现的形式出现时,它才称得上是直觉,直觉就是表现,“无论表现是图画的、音乐的,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它对于直觉都绝不可少”,“直觉的活动能表现所直觉的形象,才能掌握那些形象”。[7]比如,如果我们真正对一个地方的轮廓有直觉的话,我们就必须对它有一个形象(即表现所直觉的形象),这个形象必须明确到能使我们马上把它画在纸上。克罗齐认为,在我们每个人把自己对外界的印象和感觉抓住并表现出来这个认识的过程中,直觉与表现是无法分开的。
第四,克罗齐认为,直觉是心灵的赋形活动,因此直觉只在内心完成,而不需要外在媒介。
通过对直觉的上述界定,克罗齐把直觉同概念、经济、道德活动区别开来,指出它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最基本的精神活动。不难看到,克罗齐对直觉的界定一方面具有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他否定人的心灵活动之外的自然界存在却是错误的。
需要指出的是,克罗齐的整个美学思想是建立在他对直觉的上述界定基础上的,他对艺术、美和其他美学问题的阐述都是从“直觉”概念出发推演出来的。
(二)克罗齐对艺术的界定
艺术的本质是什么,即艺术是什么,这是每一位关注艺术问题的美学家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克罗齐从他的直觉概念出发,认为艺术即直觉即表现,或者说直觉即表现即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