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审美态度,还须依靠审美感官,我们才能进行审美活动。鲍桑葵承认,视觉和听觉器官是主要的审美感官,但他不承认这是唯一的审美感官。在他看来,触觉、味觉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提供审美快感。同时,有了特定的审美态度和审美感官,还须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才能欣赏美的对象。鲍桑葵十分强调审美教育的作用,认为审美能力要靠审美教育加以培养。因为“最高级的美,自然美也好,艺术美也好,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能使正常的感受力(哪怕是文明人类的正常感受力)感到愉悦的,而且并不是按照常人一致的感觉来评判的,而是按照在教育和经验的陶冶下日益发达的人的感觉的一致趋向来评判的”。[17]
相对而言,鲍桑葵对美感问题的分析较为深入。首先,他认为美感是对于美加以欣赏而形成的主体感受。美先于美感,“和欣赏美连在一起的愉快情感并不是在美之前就有的一种状态……美就是活在某种欣赏里面”。[18]他在“使情成体”说的基础上对美感作了剖析,认为美感“是从美的欣赏中并且因为有了美的欣赏而产生的快感;心灵先为其情感寻找合适的体现,从而使情感成为其现在这样,在这样行动时,心灵享受到一种自由或扩张,这就产生了快感”。[19]那么,美感这种快感是否只是生理方面的快感呢?鲍桑葵与以格兰特·艾伦、詹姆斯·萨利为代表的快乐说美学不同,他反对把美感与生理快感等同起来,认为美感是“由感受力或表象力所产生的一种快感,而不同于官能那种短暂的或由预期的刺激所产生的快感”。[20]这里,他所强调的是美感中包含的理性因素。他还进一步认为,美感“是深深扎根于各个时代的生活之中的”。[21]这一命题是深刻的,可惜未能展开这一命题,而且在《美学史》中,他对于各个时代的审美意识的论述也往往只顾及当时的文化生活而无视更为基础的经济生活。
接着,鲍桑葵在确定了美感性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美感的具体特征。他认为美感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1)它是一种稳定的情感。审美活动带来的快感不像生理快感那样会很快变为餍足。(2)它是一种关涉的情感。这里所谓“关涉”,是指审美主体只对有关对象的某些特殊质地感兴趣,以声音为例,就只对它的音色、音高等感兴趣。(3)它是一种共同的情感。美感可以为他人所分享,而它的价值并不因为别人的分享而降低。显然,鲍桑葵对美感的分析强调了其中的精神性内容,揭示了美感的稳定性、关涉性和可分享性这些具体特征,这是合理的。他的局限则主要在于未能揭示美感与各个时代经济基础的联系,并且忽视了美感中所包含的思想内容。
三 美学史的方法论
鲍桑葵把美学史看成是美的哲学的历史,那么美学史的研究是否应采用思辨的方法呢?他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说:“用这种方法来研究哲学史的任何部门都是不恰当的,用这种方法来研究美学史尤其不行。”[22]为什么不能用思辨的方法来研究美学史呢?这是因为,美学史研究的是审美意识的历史,而审美意识又是深深地扎根于各个时代的生活之中的,因此,应当不断地联系具体生活来叙述美学史,尤其应当联系美的艺术史来叙述审美观念史。由此可见,鲍桑葵主张美学史的研究方法应当是一种叙述的方法,即联系美的艺术史叙述审美意识或观念的历史发展。他的这一方法论强调联系具体生活,主要是联系艺术创作的实践来研究审美意识或观念的历史发展,注意到理论和艺术实践之间的某种联系,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他根本否定思辨的方法在美学史研究中的作用,则显得片面。因为任何理论研究,包括对美学史的研究,都离不开思辨的方法。单纯的叙述只能使美学史研究流于流水账式的研究,从而既缺乏深度,又会因琐碎而使人生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