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布洛(EdwardBullough,1880—1934年)是瑞士心理学家、美学家和语言学家。早年在瑞士接受教育,1902年起在英国剑桥大学讲授德语、意大利文学和美学。布洛精通多种外语,一生著译颇丰。主要美学著作有:《物质和形式》(1904年)、《现代美学概念》(1907年)、《在对单色进行审美欣赏中的“透视问题”》(1909年)、《作为一个艺术因素与审美原则的“心理距离”说》(1912年)、《美学与心理学的关系》(1919年)、《艺术中的精神与媒介》(1920年)、《实验美学的最新著作》(1921年)等。其中,关于“心理距离”说的论文使他在美学界获得了很高的声誉。
布洛不满意对美作形而上学的研究,认为许多人所主张的美的客观性和绝对性是美学中的错误之源。应当转向对美感心理原因的研究,建立以观赏(主要是艺术观赏)的心理效应为对象的现代心理学美学,因此他提出了“心理距离”说。他的“心理距离”说与英国经验派美学家博克的美学理论有着内在联系。博克在《论崇高与美》一文中曾指出:“如果危险或苦痛太紧迫,它们就不能产生任何愉快,而只是恐怖。但是如果处在某种距离以外,或是受到了某些缓和,危险和苦痛也可以变成愉快的。”[1]博克在这里已看到了距离对于产生崇高感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过,他还没有系统地分析心理距离问题。布洛则以对心理距离的分析为核心,建立起自己的美学理论。
布洛所说的在审美活动中要与对象保持的一定距离,既不是空间的距离,也不是时间的距离,而是一种心理上的距离。他曾举了一个著名的海上遇雾的例子来说明这种心理距离的含义。他说,在海上航行时遇到了大雾,这时,由于对航行有可能遇到的危险的担忧,不论对船员还是对旅客都会产生一种焦虑、紧张,甚至是恐怖的情绪,在这种心绪中当然谈不上去欣赏海上的雾景的。布洛指出,然而,如果我们能与大雾保持一定的心理距离,那么,“海上的雾也能够成为浓郁的趣味与欢乐的源泉”。[2]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忘掉海上遇雾的危险性和实际的忧虑,把注意力转向“客观地”形成周围景色的种种事物,那么,我们就能够欣赏海上雾景的奇妙无比的美。
那么究竟什么是心理距离呢?布洛指出:“距离是通过把客体及其吸引力与人的本身分离开来而取得的,也是通过使客体摆脱了人本身的实际需要与目的而取得的。”[3]实际上,他所说的心理距离指的就是对象与人的实际利害关系之间的分离。由于这种分离,日常事物的某些侧面就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而当我们带着功利的眼光去看事物时,这些侧面则往往为我们所忽视。而这些人们平时所忽视的事物背面的形象一旦突然出现,就会成为一种“艺术的启示”。因此,心理距离构成了一切艺术的共同因素,同时,它也就成了一种审美原则。
作为一种审美原则,心理距离包含了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就其消极方面而言,它抛弃了对象与审美主体的实际需要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科学价值以及伦理价值区别了开来。就其积极方面而言,心理距离注重的是对事物的形象的观赏。因此,对于事物来说,心理距离意味着“孤立”,即把它的形象与其他方面分离开来;而对审美主体来说,它则意味着“超脱”,即超越对于事物的实用的、认识的、道德的考虑。
布洛指出,心理距离是美感的本质特征,同时,它也说明了为什么眼睛和耳朵是审美的感官。“毫无疑问,除开部分是由于心理和生理上的原因,部分是由于技术性的原因之外,把视觉与听觉的对象与主体分离开来的实际空间距离对于形成上述眼睛的艺术与耳朵的艺术的垄断地位确实起过决定性的作用。”[4]而味觉等感官则不是审美感官,“烹饪艺术”实质上并不是一种艺术,原因就在于它们缺乏心理距离。
